鎮遠縣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

鎮遠縣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

鎮遠縣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以“勵志,助學,濟困”為宗旨,堅持“公信可持續執行”的公益標準,以幫助校園內的弱勢群體為目的,充分運用校園師生及愛心人士的善款(物)開展公益性的校園救助活動。本會致力於傳播公益文化,搭建公益平台,推動公益事業的發展。 組織熱心支持和參與校園慈善事業的志願者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動。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簡稱本會,下同)是在文德中學行政領導的審議下通過的,接受全校師生及愛心人士自願捐贈的非營利性,公益性,學生性的社會組織。

第二條 本會以“勵志,助學,濟困”為宗旨,堅持“公信可持續執行”的公益標準,以幫助校園內的弱勢群體為目的,充分運用校園師生及愛心人士的善款(物)開展公益性的校園救助活動。本會致力於傳播公益文化,搭建公益平台,推動公益事業的發展。

第三條 組織熱心支持和參與校園慈善事業的志願者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本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凡承認,擁護本會章程,熱心慈善公益事業,自願加入本會的個人,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對本會進行監督和提出建議權。

(三)有對大會所有的工作提出質問並要求回答的質詢權。

(四)有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以及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有取得本會編印的刊物和宣傳資料的權利。

(六)有自願入會,自願退會的自由權。

第六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和各項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理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或委託的工作,負責各自責任歸屬範圍內的集資兼宣傳工作,整理各班的審助材料,上交給五人評審團。

第七條 會員退會的書面申請應獲得會長批准方能生效。

第八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決定可直接除名。

第九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關是愛心基金會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當會長換屆期間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條 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產生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經報告

(四) 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五) 具有選舉和罷免會長的任免權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必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成員半數以上表決才能生效。

第十二條 在愛心基金會會員大會必會期間,理事會可行使會員大會的部分職權。

第十三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和執行機構,以會長為領導核心,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各部團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各部團的日常工作

(七)決定領導本會所屬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理事會須全部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理事會須全部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成員包括會長,副會長及各部團長。

第十八條 擴大理事會歸附於理事會而存在,職權與理事會大致相同

第十九條 擴大理事會的成員包括理事會所有成員,各部團副部團長和會計。

第二十條 監理會(全稱: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監督理事會)是會員大會下設的獨立機構的監督機構,監督理事會的運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職權:

(一)對理事會會長和各理事的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二)受理公眾反映的與基金會相關的意見和建議,並進行調查核實。

義務:

(一)以公平,公正,公開,高透明的客觀原則進行各項監督工作。

(二)對會員大會負責。

(三)對理事會,擴大理事會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有較好的道德素養,遵守校紀校規。

(二)熱心慈善公益事業。

(三)對發展本會有突出貢獻。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行駛下列職權:

(一)主持召開基金會定期工作會議,編排議程。

(二)負責換屆時選舉工作的相關事務。

(三)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處理日常必要的相關事務,領導整個基金會會的發展。

第二十三條 本會副會長的職權

(一)受會長委託,簽署相關檔案,簽訂受捐的相關協定以及較大日常經費開支等。

(二)處理理事會決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第二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參照具體《集資對象方式》)。

第二十五條 本會執行會計制度,建立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保證會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透明,並按時歸檔。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計不兼任出納,堅持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時,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清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會的資金使用,資產管理,要按資金來源方式,接受捐贈人監督,接受各界大眾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面向全校公布,換屆時,須按規定接受審議。

第二十八條 監督機制

1. 監督理念:全體參與,公眾監督。

2. 監督程式:公眾如對本會公布的受助人有異議,針對受助人的貧困成度審核評定不當或受助人在校表現,如,談戀愛,經常上網玩遊戲,抽菸,喝酒,賭博等一切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可把監督意見投到本會制定的意見箱,該書面建議或意見最終到達本會監理會,監理會無條件受理,並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地原則調查公眾反映的意見,經調查情況屬實後可填接提請使該受助人從受助名單中除去,並由理事會決議下一位受助人填補該空缺。

本章程於2008年11月由校行政通過,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歷任成員

1、2009年3月—2009年6月 愛心基金會首席會長(創始人) 第一屆會長 文明海

2、2009年7月—2009年月11月愛心基金會第二屆 會長 陳世花

3、2009年11月—2012年6月 愛心基金會第三屆 會長 封 磊

4、2012年7月—2013年6月 愛心基金會第四屆 會長 吳俊傑 副會長 江增燕

5、2013年7月—2014年12月 愛心基金會第五屆 會長毛 寧 副會長 李 傑

6、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愛心基金會第六屆 會長 楊文成 監督理事會理事長、代理會長 江明菊

7、2015年12月—2017年2月愛心基金會第七屆 會長 陳傳波 監督理事會理事長 蔣楨 副會長 龍文 雷婭

8、2017年2月—2018年2月 愛心基金會第八屆 會長 羅佳秀 監督理事會理事長 何華坪 副會長 曾成鳳 鍾芬

9、2018年3月—2019年2月 愛心基金會第九任會長 無

基金會顧問

1、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顧問:彭智敏

下設各部團

1、愛心基金會辦公室

2、愛心基金會監督理事會

3、組織部

4、宣傳部

5、財務部

6、助理部

7、五人評審團

各項活動

1、開展校園環保日活動。

2、開展社會福利院、養老院慰問活動。

3、開展清明節掃墓活動。

4、開展保護舞陽河沿河環境衛生活動。

5、報京鄉1▪25特大火災慰問活動

5、組織志願者參加團縣委開展的文明交通志願者活動。

6、組織志願者參加中國貴州凱里旅遊文化藝術節暨鎮遠古城旅遊文化藝術節志願者活動。

7、組織志願者參加中國貴州環雷公山超100公里跑鎮遠賽段志願者服務活動

基金會成就

鎮遠縣文德中學愛心基金會在全校師生和廣大愛心人士的支持下,至今共為兩百多名學生送去了希望與溫暖。共資助金額兩萬餘元。

管理制度

1. 本會實行會長負責制,若會裡有1/2以上的成員對會長不滿,會長必須下台。

2. 本會各部團長負責制,各部團若有2/3(含2/3)以上的委員成員對團部長持反對意見或對其能力嚴重質疑,該部團長必須下台。

3. 嚴格準守校紀校規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4. 必須遵循會的章程堅持服從會的領導,不得做出有損基金會形象的事。

5. 堅決不容貪污作假帳,以公營私,務必保證工作時高度透明。

6.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盡力負責,且按時保質的完成交辦或委託的工作。

7. 積極參與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勇於實踐,敢於創新。

8. 各成員之間必須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各部團之間要密切合作,精誠團結,確保團隊工作優良的效率。

9. 每次開會不得遲到,不得曠會,不得早退(特殊情況除外)。

10. 每次開會或代表本會工作時,必須佩戴會卡。

11. 開會時嚴禁使用手機與他人聯繫,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切下私語,不得頂撞發言人,若有意見請舉手示意,一定確保議題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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