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福標

鍾福標

35年,鍾福標升任為廣西省保全司令部第八團團長。 解放後,1950年鍾福標組織“桂北反共游擊司令部”。 1950年12月17日,興安縣人民政府判處鍾福標死刑。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鍾福標(1905~1950年) ,廣西興安人。出身於富豪家庭,生前有房屋2座,出租田100多擔。

人物生平

國小畢業後,20年代時就出外當兵,曾任排長、連長和營長等職。民國30年(1941年),在桂林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兼保全司令部直屬保全大隊任大隊長。33年日軍入侵時,鍾福標的隊伍疏散在深山中,為籌軍餉,枉殺本縣南陡口村艾文氏的兒子和丈夫。在其任保全大隊長期間,濫殺無辜達10餘人。35年,鍾福標升任為廣西省保全司令部第八團團長。民國37~38年(1948~1949年)解放前夕,鍾福標任廣西來賓縣、賓陽縣保全團團長。在這期間,率領一個團在賓陽一帶進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桂南遊擊隊根據地,用機槍掃射殺害游擊隊近100名戰士。解放後,1950年鍾福標組織“桂北反共游擊司令部”。6月,與周瑞麒、秦永禮等土匪,在周瑞麒家開會2次,從事匪特活動,企圖組織暴亂,顛覆人民政權。1950年12月17日,興安縣人民政府判處鍾福標死刑。
鍾福標參加的戰役紀念鍾福標參加的戰役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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