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錦州市農業機械化局是市政府直屬縣級事業單位,依據政府授權,承擔農業機械化行業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機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農機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2、擬定全市農機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
3、引導農業機械(含牧業機械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普及和套用水平。
4、貫徹農業機械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協助上級農機部門做好本地區農機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
5、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負責拖拉機駕駛員駕駛證、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牌證照核發;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和牌證發放、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發證工作的監督管理。
6、指導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修造、供應和維修網路建設。
7、組織協調重大農業機械化生產活動,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
8、負責組織農機新機具的引進、研製以及新技術的推廣、普及工作;指導農業機械使用管理及駕駛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上級農機部門做好本地區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資格管理工作。
9、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機社團工作;指導農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1、負責黨的組織工作(含老幹部工作)。
2、負責宣傳思想工作:(1)思想政治工作;(2)法制宣傳、形勢教育、各種教育;(3)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3、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1)政治文明建設;(2)和諧單位建設。
4、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穩定、信訪(老幹部、勞資)工作。
5、負責雙擁工作。
6、負責人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
7、負責紀檢工作。
8、負責群團、社團工作。
9、負責機關黨委工作。
辦公室
1、負責擬定全市農機行業地方性規章及局機關管理的各項制度,並監督執行。
2、負責起草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綜合性檔案和全局性會議的安排、落實。
3、負責行政監察、扶貧、信訪、政績考核、計畫生育等項工作。
4、負責檔案收發、傳閱、審核,文書檔案的收檔、立卷保管工作。
5、負責農機行政執法工作。
6、負責機關後勤、車輛管理、房屋管理等其它行政工作
計畫財務處
1、編制全市農業機械化中、長期發展規劃。
2、編制全市農機年度發展計畫指標及農機化項目計畫,並具體承辦農機補貼相關事宜。
3、編審農機系統事業單位財務預算、決算及專項資金補貼等決算報表。
4、負責農機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
5、負責農機系統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本系統財會人員職稱晉升。
6、負責局直單位的內部審計。
7、起草農機系統的財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8、負責農機行業統計工作。
9、負責局機關行業財務工作。
農機管理處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機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引導農機產品的結構調整。
2、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理,組織開展農機安全教育以及對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3、貫徹落實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
4、負責組織、協調重大農田機械化作業及農機抗災救災活動。
5、指導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
6、指導基層農機維修、供應網點建設。科技教育處
1、負責組織制定本地區農機科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組織並實施。
2、擬定全市農機化重大技術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農機科研、技術推廣、縣(市)區學校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工作。
4、組織交流科研、推廣、教育等方面的經驗,搞好科普學術交流活動。
5、指導農機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6、協助上級農機部門做好本地區農機產品質量檢查、鑑定、認證工作,負責本地區農機打假工作。
7、協助上級農機部門做好本地區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