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淦

錢淦

字印霞,寶山縣真如人。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進士,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學,入法政大學。光緒三十三年畢業回國,授翰林院編修。

晚晴時期

錢淦回國後,寶山正值籌備全縣清丈,被推舉為縣清丈局長。清丈從準備到丈竣歷時4年,丈務從確定田步、尺度到測繪、丈算都很細緻繁複,而清丈經費又窘,任務極為艱巨,錢歷盡艱辛負責完成。

民國時期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寶山獨立,地方公推錢淦為民政長,就任日錢宣誓:“願與民更始”,同時組成司法機關暨臨時縣議會,實行三權分立,又以縣議會為縣行政的監督。凡是地方財政預算和縣事業的興革,錢都詳實規劃,交縣議會公決,通過後即執行。立法、行政的權力行使,有條不紊。民國元年(1912年)冬,地方官制頒布後,改任為縣知事。錢進一步整頓財政,對賦稅的征解,行政經費的開支,都詳列細數,印發給各市、鄉,公開理財;並關心體恤百姓財力,辛亥十月,3次報請豁免冬季漕糧的全額。民國元年,減免月浦鄉冬季漕糧2至4成不等;並將雜收項中的餘額,撥助地方公益。自己除俸金外,絲毫不苟取。錢淦辦事認真細緻,極瑣屑的事也必尋根究底,對懷有疑義者,反覆辨明事理,務使疑義消失。審批公文,不輕下一字,雖至夜半,不厭不倦。在任2年,因迴避本籍人任縣知事,奉省令調任省公署內務司統計處主任,歷6個月,編成了江蘇省內務行政報告書,隨後調任經界局秘書、財政部新稅處籌備員。當年袁世凱稱帝,錢堅決反對,因時局動亂,厭倦在京工作,辭職回家鄉。

1917年,錢淦被選為江蘇省議會議員,曾向議會提出海塘經費應由國庫撥款的議案,經議會討論後,報經省署同意,於是海塘大修、歲修的經費得到了解決,使民間財力得到寬舒,海塘的險工得以修固,為民造福不小。同年,被公推任《寶山縣續志》總纂,他提綱挈領,審定體例,重視採訪,蒐集資料,參互考訂,對圖表文字,力求洋密精練,歷時3年多,纂修成一部較好的寶山縣誌書。

修志甫成,經旅京同鄉和地方人士推薦,錢淦出任縣交通事務局長。先規劃縣境內南北和東西兩條幹線。築路經費,原呈請省署批准分年在縣稅收內附加帶徵。但分年帶徵,緩不濟急,與滬太長途汽車公司簽訂借款協定,由於規劃得當,一年之間築成南北幹線(今滬太路)30餘公里,接著又測定東西幹線(今同濟路以西的寶劉路)。當年築路,事屬創始,碰到的困難,不亞於清丈。錢淦日夜操心,終以積勞過度,突患腦溢血症,卒於交通事務局內,終48歲。著有《蠡言》1卷。

主要貢獻

纂修《寶山縣誌》,著有《蠡言》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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