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銅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組建銅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工業與信息化工作的組成部門。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組建銅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工業與信息化工作的組成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原市經濟委員會以及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劃出職責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三)取消職責
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下放職責
由市政府市級事權、財權下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我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積極推進全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研究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通信行業有關問題,負責應急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指導行業發展、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研究制定工業行業規劃、法規、標準;聯繫有關社會中介組織;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散裝水泥推廣套用;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全市工業、信息化系統信息服務及聯繫渠道;研究分析全市工業發展和信息化工作情況;負責指導和推進工業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協調提出最佳化全市工業經濟結構的政策建議。
(五)協調解決全市工業發展和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配套體系建設;促進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環境的改善,統籌縣區工業發展工作,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培育和促進本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承擔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
(六)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工業和信息產業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加強全市工業和信息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產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七)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聯合運輸,做好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貨櫃、管道運輸的銜接和協調工作。
(八)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布局,擬訂並定期公布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指導工業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引導、指導工業企業專業化協作和區域化合作;負責全市工業項目招商引資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工業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參與全市工業項目中的協調與服務工作,及時收集、了解掌握工業項目的動態。
(九)負責指導、協調、促進全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推動全民創業,引導非公經濟快速發展;負責對市工業信息化行業的指導和協調;負責市黃金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服務。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離退休管理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三)綜合科
研究提出我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提出積極推進我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措施並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牽頭組織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對外新聞發布工作;參與市政府鼓勵市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建設相關獎勵辦法的制定與考核工作。
(四)行政許可服務科
負責直接辦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中相關問題。
(五)行業規劃科(對外聯絡科)
組織制定我市工業經濟布局、工業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提出工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工業類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與協調;聯繫有關中介組織;負責全局招商引資和對外聯絡工作。
(六)工業投資科
組織指導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工作;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重點工業行業生產力布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規劃和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組織對工業重點項目及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評估、諮詢、下達年度計畫和監管;組織上報國家、省核准及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建立和完善技術改造項目庫。
(七)企業科
負責指導和推進工業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指導和推進工業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員工培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推動工業企業管理創新,總結推廣企業管理經驗,規範企業各項基礎性管理。
(八)信息化辦公室(技術進步與裝備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研究提出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辦法和措施;組織推動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研製工作。
(九)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研究提出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環保、新能源的政策、法規;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審核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指導全市散裝水泥和牆體材料革新、新型建材推廣工作。
(十)煤炭辦公室
研究擬定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和規範,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實施行業管理,承擔煤炭工業管理職能;銜接平衡煤炭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生產建設計畫;協調煤炭生產等重大問題。
(十一)經濟運行處(電力能源科、綜合運輸協調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工作;協調軍工科研和軍轉民的有關問題;做好船舶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市春節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按有關規定設定,負責駐在部門的紀檢監察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4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紀檢組長1名;經濟運行處長副縣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工業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有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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