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銅梁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銅梁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是經中共銅梁縣十二屆四十三次常委會研究決定,於2009年9月掛牌成立的(同時掛銅梁縣市政市容管理監察大隊、銅梁縣風景園林執法大隊牌子)。受縣城市建設領導小組領導,日常管理工作由縣市政園林管理局負責,專門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具體從公安、市政、交通、工商、建設、環保等職能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伍,代表各自部門分別對違反城市管理的各種違法行為進行檢查處罰。針對具體違法行為的種類,依法由執法主體部門的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開具相關的法律文書,其餘行政執法人員參與,在責任區域、統一時間內,各執法人員相互配合,聯合行動,依法實施行政執法。
大隊現有正式執法人員29人,協管員百餘人,領導職數一正四副。現有執法車輛13輛、辦公室座機30部、對講機65部、城管通25部、執法照相機10部、攝像機12部、電視機1台、電腦15台、投影儀1台、辦公用房1700平方米。
職能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授權委託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車輛在城市道路上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授權委託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及非占道經營規劃區內的無證(照)商販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流動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授權委託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區內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授權委託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車輛違規鳴笛、超限車在城區行駛以及車輛非法運營的行政處罰權。
8、授權委託行使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強制拆除城區內違法建築物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9、應急處突工作;
10、縣委縣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隊以來的工作情況
(一)2009年主要工作
著力加強了隊伍建設。強化崗位責任意識,科學考核。制定了管理辦法和建立完善了考核機制,用績效調動隊員工作積極性。
開展“城區環境衛生百日專項整治”行動,護好我縣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效果。加大對髒車入城、帶泥上路、未密閉運輸、沿途撒漏及施工工地“五要素”執法檢查力度。
加強了城市道路、市政工程設施和戶外廣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規範了西環路和中南路廢舊物品收購點,清除過街橫幅,清理人行道上各類廣告牌,規範占道夜市燒烤、餐飲店,規範東門市場和李家灣、步行街以及龍門堤4個集貿市場周邊的經營秩序。人性化管理,解決了城北片區馬路市場占道經營。
結合全市開展的護綠專項執法行動,加強了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維護了國家園林縣城的榮譽。
實行集中整治與重點部位蹲點的方式,糾正、查處非法營運、擅自改型、亂停亂放車輛等違法行為1383件,有力遏制了城區“摩的”非法營運,確保了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採取高峰崗執勤、派人蹲點等方式,對銅中、一中、二中、巴中、實驗一小、師範附小、龍都國小周邊的流動攤點、占道經營和亂停放進行管理與整治。
(二)2010年主要工作
進一步加強非法營運、占道經營、亂停亂放、戶外廣告、園林綠化、損壞市政設施、未密閉運輸、牛皮癬等違法行為的規範、查處力度。
認真貫徹執行市政管理行政執法業務規範和各項制度,落實了“五統一”,執法人員服裝、標誌等得到統一;落實執法公示制度,信息對外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制定了城管誓詞,要求全體執法人員每周宣誓,使誓詞深入人心,為打造出一支過硬的讓黨和人民“信得過、用得上、靠得住、離不開”的城管執法隊伍奠定了基礎。
組織開展了市政委組織的業務培訓工作,集中3天時間,邀請市政委執法處領導對全縣(包括鄉鎮)市政監察執法隊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鄉鎮執法指導工作,開展執法糾察,支持鄉鎮開展執法專項行動。
開展西環路市容市貌綜合整治。經過一個月的艱苦工作,取締了西環路周邊的各類占道經營行為,解決了西環路長期以來“髒、亂、差”的局面,得到了領導和民眾的好評。
建立健全非法營運整治長效機制。打擊非法營運常抓不懈,從7:00-22:00分兩班制在城區不間斷地進行打擊法營運。增派精幹力量,加強下班時間,特別是夜間非法營運整治力度。柔性執法管理殘疾人非法營運,針對殘疾非法營運的現狀和殘疾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對城區內從事非法營運的殘疾人進行了調查摸底,掌握了其基本資料,向殘疾人宣傳法律、法規,耐心做好殘疾人的解釋、勸導工作。與鄉鎮(街道辦)、殘聯協調配合,解決好殘疾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建立了殘疾人戶口所屬地管理制,由所在鄉鎮(街道辦)在政策範圍內讓殘疾人吃低保、救濟、救助或適當提高救助檔次並做好相關的穩定工作。協調解決10人從事非法營的運殘疾人的生活困難問題。
(三)2011年主要工作
加大城區市容秩序整治力度。實行劃片包乾、分級負責,對城區實行格線劃管理,堅持“5加2”、“白加黑”、“四勤、四心”工作法(即:口勤、手勤、眼勤、腿勤,信心、愛心、恆心、用心),每天7:00—22:00不間斷巡邏檢查,確保了城區市容市貌整潔有序,為國家衛生縣城複查、市級文明縣城創建以及各種大型活動、迎接上級檢查提供了堅實的秩序保障。
關注民生,推進市政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在城區規範設定30處臨時占道攤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則,在親水灣、河壩市場、半月路、絲綢街絲廠、白龍二路、金龍體育館設定6處夜市,建成後可提供2000餘個就業崗位,供殘疾人、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擺攤設點,解決生計問題。
狠抓隊伍建設,樹立良好形象。嚴格培訓強素質,每月組織一線執法人員參加執法業務培訓,對新進人員實行“逢進必考”制度,嚴把“入口”淨源頭。組織臨聘隊員進行軍訓,去年11月7日—12月6日,邀請駐銅部隊優秀官兵擔任軍訓指導員,進行軍容風紀、佇列會操等軍事化訓練,軍訓後由大隊領導對隊員進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執法規範、技巧等培訓。
依法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及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市政委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查處市政違法案件。執法時由正式人員帶隊,全程攝像,一旦發生執法糾紛,大隊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理,並及時報本單位分管領導和本級黨委、政府以及市市政委。實施執法案件辦理、案卷文書製作電腦化,推行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製作,全年無一件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
圓滿完成市場改造後入市經營及周邊環境整治。菜市場改造結束後,對城區8大市場臨時占道經營戶進行調查摸底,擬定詳細的入市經營方案,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2011年7月13日組建了260餘人的執法隊伍對逾期不整改的占道經營戶、違章搭建戶予以強制取締和拆除,將所有占道經營戶全部規範入市經營,同時安排20名隊員分每天兩班從6:30—21:00不間斷管理,建立市場管理長效機制。
入市經營後,立即實施東門市場周邊水井巷、半月路店招店牌、遮陽雨蓬、外牆立面、道路等綜合改造,東門市場周邊秩序一新,徹底解決了東門市場周邊多年來的髒、亂、差,得到了市民的高度讚譽。
嚴格規範車輛亂停亂放。一是按照“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在城區設定腳踏車、機車臨時停放點40處,小車停車位500個。二是加大宣傳力度,讓市民知曉臨時停車的規定,讓其自覺規範停車。三是對亂停亂放車輛進行嚴厲查處,去年累計糾正亂停亂放車輛10450餘輛;暫扣亂停亂放車輛2927餘輛,處罰2863車(次),城區停車秩序得到根本好轉。
建立城管平台,服務市民。借鑑其他區縣先進經驗,探索建立城管平台。在城區步行街東橋處設定城市管理平台,負責步行街片區市容規範、非法營運、亂停亂放的規範管理,同時為市民發放宣傳資料、提供問路、飲水等便民服務等工作。
市容整治範圍得到延伸。對城鄉結合部的國道319線及石魚、少雲等鎮進行市容整治,將市容整治範圍從城區擴展到城鄉結合部,擴展到鄉鎮。
嚴厲打擊二(三)輪機車非法營運。加大節假日期間整治力度,對殘疾人非法營運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與民政、信訪、人社局、鎮街、殘聯等單位協調盡力幫扶,解決其就業、最低生活保障等問題,建立了殘疾人戶口屬地管理制,對正常人從事非法載客營運的堅決予以打擊,依法從重從快查處。去年累計查處城區兩(三)輪機車、電動三輪車非法營運共856人(次),處罰非法營運車輛754台,極大地改善了城區交通秩序,保障了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城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車收費工作順利推進。為了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有效利用公共停車位資源,確保城區交通暢通。我隊借鑑合川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車收費工作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從11月起進行機動車臨時占道停車收費改革試點。試點臨時停放點共26處,518個停車位,前期製作安裝公示牌34塊、印製發放宣傳單5000份、開展大規模宣傳活動2次,組織了26名收費員進行上崗培訓,目前,臨時占道停車收費管理工作正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