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訂財政和土地有關政策。綜合分析全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
(四)統籌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央、省級、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組織實施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改革,簡化審批程式、下放審批許可權、完善備案程式,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組織全市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城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能源開發與利用,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計畫。加強能源監督管理,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推進能源市場建設,維護能源市場秩序。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電力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八)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的責任,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研究提出我市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等儲備。
(十)承擔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平衡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人口政策,參與擬定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資源型城市轉型。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全市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定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定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上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收儲、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定全市糧食應急預案,並負責提出啟動建議;指導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和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市級儲備糧輪換計畫的審批意見並督促實施,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指導協調區縣糧食儲備及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
(十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對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制定糧食流通、市級儲備糧管理、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監督落實;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行政許可工作;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糧食系統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中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我市價格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預測、分析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情況,及時進行價格預警,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區縣的價格管理工作。按照建立更能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和加強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的改革要求,落實中省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案,提出全市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意見。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十六)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執行並監管《國家定價目錄》和《省級定價目錄》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項目價格;管理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服務收費;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進行引導和監管。建立健全價格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實施中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分析,為政府價格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建議;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預測價格趨勢並適時提出預警建議;及時發布各類市場價格信息。
(十七)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組織開展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和價格舉報工作,受理價格收費申訴複議案件。配合省級業務部門開展反價格壟斷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價格鑑定、價格認定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成本監審工作。
(十八)承擔西部大開發、循環經濟發展、重大項目管理、全市鐵路建設、開發性金融合作、以工代賑、資源型城市轉型、服務業發展等工作。
(十九)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經濟動員工作。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
承擔委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委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及接待等工作;負責各項政務督辦工作,督促檢查工作制度的落實;組織起草系統內部重大會議材料和綜合性檔案;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發展改革入口網站、微博、公眾微信號的管理運營;承擔委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委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本系統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及應急管理等工作。
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委屬單位及管理企業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技術職稱評審等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目標責任的實施、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務及作風建設工作。
綜合規劃科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全市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強化全市發展戰略規劃的約束和導向作用;推進全市主體功能區戰略實施,統籌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立項,統籌協調有關專項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會同相關部門上報需經市政府審批的規劃,指導區域規劃的編制;提出全市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城鎮化發展規劃,協調推進城鎮化改革試點等有關工作。提出區域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研究提出我市對外合作的政策,組織實施與其他市的區域合作;指導地區經濟合作;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監測分析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和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和提出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提出全市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全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
投資項目科(重大項目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我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定;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組織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安排中央、省級、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研究提出民間投資的政策建議;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管理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全市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預審工作,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負責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導發展改革系統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招投標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牽頭整合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平台、專家庫,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誠信體系;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綜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市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
農村經濟發展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建議; 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工業發展科
提出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全市工業發展形勢,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綜合分析全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全市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統籌協調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全市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承擔蘇陝、徐銅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
經濟貿易科(經濟動員科)
綜合分析全市服務業發展形勢,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統籌指導全市服務業發展,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全市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牽頭擬訂全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社會發展科
分析全市社會事業的發展態勢,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基本公共服務、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等政策措施;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全市社會事業建設;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提出全市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承擔市民生十大工程統籌規劃項目辦公室日常工作。
交通資源環境科
統籌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全市公路、民航、軌道交通、郵政等建設和發展,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市級物資儲備的建議。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擬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評估和審查政策,統籌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市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政策法規科)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科室及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發展改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參與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承擔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和報送審查、備案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發展改革系統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指導工作。
項目稽察科
根據國家、省、市關於基本建設的法規政策,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對違法違規問題,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並監督檢查處理結果的落實。
糧食綜合科
負責對糧食流通戰略性問題研究,研究擬定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屬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及職工分流安置遺留問題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審核和糧食收購資質的核查工作;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工作和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糧食行業協會工作。
糧食調控科
研究擬定全市糧食供求總量平衡年度計畫;指導全市糧油購銷及糧食產銷合作工作,落實政策性糧食供應以及重點項目的用糧計畫;負責部隊、救災救助、應急應戰及特需糧油的供應和管理;負責市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布局以及收購、銷售、動用計畫和建議,提出市級儲備糧輪換計畫的意見並督促實施,協調做好中央、省級儲備糧的購儲調工作,指導協調區縣糧食儲備和管理體系建設;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和糧油供需平衡調查工作,落實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負責市屬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行業財務工作;負責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及經營監管工作,指導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協助落實市級儲備糧的貸款、利息、費用補貼工作,協同財政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和糧食收購、調儲資金及改革成本等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國有糧食企業債務核減工作。
糧食發展科(監督檢查科)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糧食系統流通設施投資項目管理;承辦糧食儲運、加工項目、技術改造及維修更新建設項目以及政策性貸款建設項目的相關業務;負責對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糧食科技進步、技術創新、推廣套用工作;負責農戶科學儲糧專項工程建設;負責全市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實施放心糧油全覆蓋工程的具體工作;負責糧食招商引資工作;監督檢查市儲備糧管理的法規、政策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以及市儲備糧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監督檢查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銷售、加工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政策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價格調控科(價格監測科)
研究擬訂價格中長期改革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研判價格形勢,依法實施應對價格突發事件的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價格補貼與物價水平掛鈎聯動機制;組織價格聽證會;建立健全價格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實施中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分析,為政府價格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建議;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預測價格趨勢並適時提出預警建議;及時發布各類市場價格信息。
價格管理科
貫徹執行資源性產品等重要商品價格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中省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方案;研究擬訂全市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定價目錄和管理許可權負責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商品價格的制定;協調處理各類商品價格爭議和糾紛;負責相關商品價格方面的政策解答和宣傳。
收費管理科
貫徹執行中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定價目錄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工作;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政策措施和調定價方案;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和物業服務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收費動態系統管理和收費統計上報工作;做好相關單位收費執行情況評估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收費爭議和糾紛;負責有關收費方面的政策解答和宣傳。
下屬機構
市西部開發辦公室(市循環經濟辦公室)
主要職責:研究提出我市推進西部大開發、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和特色經濟發展等建議; 承擔全市西部大開發、關天經濟區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我市與外地市循環經濟技術合作的協調、聯絡以及有關協作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我市與其它科研院所在循環經濟發展方面的交流、溝通與合作;負責組織協調實施《銅川21世紀議程》;承擔全市重大項目篩選、管理、推進等工作。
市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
(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主要職能是:負責編制資源型城市轉型規劃和服務業發展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研究資源型城市轉型和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推進資源型城市轉型和服務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做好中、省資源型城市轉型和服務業發展政策、規劃的銜接;擬定資源型城市轉型和服務業發展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協調和實施資源型城市轉型和服務業發展重大項目;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發改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節能監察中心
主要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全市開展節能監察工作;為開展節能行政執法提供技術支持;負責節能技術指導和培訓;負責節能技術諮詢,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負責用能單位節能監測工作。
市鐵路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編制全市鐵路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全市鐵路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勘測、設計等前期工作;組織協調境內重點鐵路建設項目的實施;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能源局
主要職責:按規定負責審查、上報煤炭、電力、煤層氣、油頁岩、新能源等能源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項目銜接平衡,協調能源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承擔市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以工代賑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制定全市以工代賑的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編制全市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以工代賑項目的建設及管理。
市開發性金融合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承擔我市同國家開發性銀行的合作工作,主要為負責市縣兩級項目開發、信用評審、債項評審、貸後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開行貸款項目路演會議、項目評議工作;指導區縣開發性金融合作辦公室開發性金融合作業務;配合紀檢、監察、審計部門開展開行項目貸款使用情況的檢察和審計工作。
領導分工
王曉剛
市發展改革委工委書記、主任
主持發改委全面工作。
王延武
市發展改革委工委副書記
分管工作:負責工委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和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投資、利用外資、基本建設、重點項目、招商引資、開發性金融合作以及機要、政務公開、督辦、提案議案辦理、信訪、維穩、創文、創衛、應急管理、機關財務和後勤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投資項目科(重大項目管理辦公室)。聯繫市開發性金融合作辦公室。
楊煜安
市發展改革委工委委員、市糧食局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市糧食局日常工作。
王曉宏
市發展改革委工委委員、副主任,市西部開發辦(市循環經濟辦)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能源、環境資源、節能降耗、應對氣候和機關工會工作。分管交通資源環境科。聯繫市能源局、市節能監察中心、市鐵路建設辦公室。主持市西部開發辦(市循環經濟辦)日常工作。
崔天太
市發展改革委工委委員、市物價局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市物價局日常工作。
趙喜軍
市發展改革委工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發展規劃、區域規劃、財金與經貿流通、產業協調、高技術產業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以工代賑、依法行政工作。分管綜合規劃科、工業財貿科、農村經濟發展科。聯繫市以工代賑辦公室。
葉強
市發展改革委總工程師
分管工作:負責社會發展、資源型城市轉型、服務業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市“民生十大工程”領導小組統籌規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社會發展科、體制改革科。聯繫市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王繼祖
原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負責黨風廉政、項目稽察、紀律監察、行政監察和機關效能工作,分管項目稽察科(監察室)。
李耀權
市經濟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市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張乃寬
市發展改革委副調研員
分管工作:協助葉強同志做好社會發展和市“民生十大工程”領導小組統籌規劃辦公室工作。
王小玲
市發展改革委副調研員
分管工作:協助趙喜軍同志做好農村經濟發展和以工代賑工作。
郭宏傑
市西部開發辦公室(市循環經濟辦公室)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市西部開發辦公室(市循環經濟辦)日常工作,負責西部開發工作。協助王延武同志做好機關政務信息和重點項目管理工作。
毛春梅
市西部開發辦公室(市循環經濟辦公室)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協助王延武同志做好日常黨務工作。
何育寧
市能源局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市能源局日常工作。
楊樹民
市節能監察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市節能監察中心日常工作。
李慧玲
市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市鐵路建設辦公室日常工作。
白朝陽
市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市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