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漁政的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水利、水保、防洪、漁業等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起草全市水務行業的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監督實施。
(二)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擬定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等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擬定有關實施辦法,擬定全市節約用水計畫,組織、指導和監督各行業節約用水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擬定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組織擬定主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工作,監測河道、水庫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庫、水電站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水政監察和水政、漁政執法工作,協調和仲裁跨縣區水事和漁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
(七)負責全市水行政管理工作,對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監督和管理;編制、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擬訂水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有關水價格的建議。
(八)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市河道、水庫、灘涂的治理、開發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縣區重要水利工程,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的融資工作。
(九)負責全市農村水利工作,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指導縣城、城鎮供水管理工作和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十)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和監測預報工作,按照許可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水利科技與教育工作;組織水利科研技術成果的推廣和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水利信息化和水利統計工作,指導行業學會和協會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漁業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負責水產養殖的規劃、建設和科技推廣,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督促檢查局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文秘、公文管理、政務公開、宣傳、機要、檔案、保密、安全、接待、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編制幹部教育發展規劃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各類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入口網站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
規劃與計畫科
組織擬訂水利、水土保持和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擬訂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和跨縣區水長期供求計畫;組織擬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灌區規劃;負責對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管理,編制、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重點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漁業基建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專項資金年度計畫;負責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和漁業工作;負責水利經濟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指導縣及縣以下供水管理工作;參與供水價格的制定並監督執行。
建設管理與水資源科
組織宣傳貫徹水法規;組織擬訂水務、漁業法制建設規劃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保護工作,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包括中水回用)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等制度;負責水資源公報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對入河排污口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主要河流水功能區的劃分並監督實施,核定主要河流水域納污能力並提出排污限量的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指導水利工程招投標、工程造價、建設監理、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組織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管理與保護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組織對主要河道、水庫、灘涂的治理、開發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承擔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農村水能資源的開發利用和行政管理工作;承擔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編制水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負責水科學技術推廣,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跨區域的涉水違法事件,協調區縣、流域和部門之間的水事、漁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及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許可、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直屬機構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2)組織防汛安全檢查和汛前準備工作;(3)編制、審批轄區防洪預案,協調、督促防汛預案的執行;(4)收集、處理防汛信息,管理洪水的監測、預報和發布,統計核實洪澇災害;(5)負責指導防汛基礎設施及防洪工程的規劃建設、水毀修復和市區山洪、河洪治理工作;(6)負責組織防汛搶險隊伍、調配搶險技術力量和有關防汛物資的儲備、調配、管理;(7)負責旱情測報、收集、災情統計和抗旱服務網路的建設與管理;(8)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下達和使用管理;(9)負責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和組織培訓,推廣先進的防汛搶險科學技術和抗旱新技術;(10)防汛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銅川市龍潭水庫管理處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法規、政策和規範,負責龍潭水庫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3、河庫站職責:一是負責全市河道、水庫、行洪區等水域、岸線及其水利工程管理,保護和防洪安全。二是負責全市河道堤防和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維修養護、技術更新改造和病險水庫的出現加固。三是負責全市河道、水庫管理範圍的建設項目的管理。四是參與全市河道、水庫等水域工程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水事糾紛,查處違法違章事件。五是承擔全市河道水庫管理辦法的草擬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六是參加全市河道、水庫抗洪安全。
銅川市水政監察支隊
職責:根據銅編髮[2005]21號文、市編委[2005]21號文、市編辦[2005]21號、市編辦[2005]40號以及銅水發[2006]67號檔案精神,銅川市水政監察支隊主要職責:(1)負責對水政、水資源、水土保持、漁政、河道等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監察和查處工作; (2)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漁業工程等有關設施;(3)依法徵收許可權內的水資源、水保、河道、水庫、漁政等行政性規費;(4)對下級水政監察隊伍進行指導和監督;(5)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銅川市河道水庫管理站
職責:一是負責全市河道、水庫、行洪區等水域、岸線及其水利工程管理,保護和防洪安全。二是負責全市河道堤防和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維修養護、技術更新改造和病險水庫的出現加固。三是負責全市河道、水庫管理範圍的建設項目的管理。四是參與全市河道、水庫等水域工程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水事糾紛,查處違法違章事件。五是承擔全市河道水庫管理辦法的草擬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六是參加全市河道、水庫抗洪安全。
銅川市水庫移民辦公室
職責:根據銅編髮[2007]18號文,銅川市水庫移民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1)主管全市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2)負責全市水庫移民的調查、審核和統計。(3)負責全市水庫移民安置計畫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實施。(4)負責年度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項目、資金。(5)件的草擬、水庫移民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
銅川市水資源監測站
職責:(1)貫徹執行有關水資源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負責全市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3)負責建成區範圍內水功能區的劃分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工作。(4)負責建成區範圍內地表水的水量、水質及地下水的動態及水質監測工作。(5)負責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的編制工作;(6)負責建成區範圍內入河排污口設定論證報告的審查工作;(7)受市局委託負責全市水量調度工作;(8)受市局委託對全市取用地下水的機井施工進行管理和監督。
銅川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職責:促進水土保持,維護生態環境。水土流失監測,水土保持政策法規建設,水土保持項目管理,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水土保持機構及人員資質管理,相關科技開發與推廣,水土保持宣傳與人員培訓,沙棘資源開發與利用。
銅川市水土保持監測站
職責:促進水土保持,維護生態環境。負責轄區內預防保護區、重點治理區、重點監督區的水土保持動態變化監測、匯總和監測數據的管理,編制監測報告並做好上報工作。
銅川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職責:一是制定全市水產資源開發利用區劃、規劃並組織實施;二是參與制定全市水產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三是負責漁業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及質量監理;四是組織水產技術的專業培訓;五是提供水產技術、信息服務;六是對國家確定推廣的水產技術進行實驗、示範;七是指導下級水產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水產技術推廣活動;八是監督檢查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九是保護、增殖漁業資源;十是核發本市區域內漁業有關的許可證,並監督檢查其實施;十一是維護本市區域內的生產秩序,調解漁業權益糾紛,查處漁業行政違法案件;十二是協同環境部門,搞好本市區域內漁業水域環境保護工作;十三是依法保護管理水生野生動物。
銅川市漁政監督管理站
職責: 一是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漁業法律、法規及規章;二是監督檢查本轄區執行漁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查處漁業行政違法案件;三是保護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調解處理漁事糾紛;四是保護漁業水域資源和救護水生野生動物;五是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六是監督管理漁業船舶;七是漁業生產安全監督,組織漁業水域救助;八是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管理事項。
銅川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職責:銅編辦發[2007]9號檔案關於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更名問題的批覆,銅川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主要職責任務是:(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以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參與制定地方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2)負責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與工程建設安全工作;(3)負責水利建設招投標工作;(4)參與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爭端仲裁,參與對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5)參與水利建設工程主要項目的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並負責簽署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6)在全市的水利項目申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時,簽署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7)監督、指導全市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8)組織、指導全市範圍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培訓工作;(9)完成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銅川市農村供水工作站
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農村供水方面的方針、政策,協助擬定有關的管理辦法。(2)負責全市村鎮供水的普查,擬定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3)負責全市村鎮供水工程的立項審查、設計審批,並組織實施。(4)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村鎮供水工程供水單位的資質初審。(5)推廣村鎮供水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組織和指導行業技術培訓。(6)指導全市村鎮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7)完成是水務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銅川市橡膠壩管理站
職責:(1)負責橡膠壩工程的經常性安全檢測和檢查,對檢測資料及時整理分析,隨時掌握橡膠壩運行狀況。(2)編制橡膠壩汛期調度運行計畫,做好橡膠壩汛期的安全調度工作。(3)做好橡膠壩工程的維修、養護工作,保證設備設施完好。(4)負責橡膠壩庫區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保障橡膠壩工程安全運行。
銅川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職責:根據銅編髮[2007]43號文,銅川節約用水辦公室是銅川市節約用水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受銅川市節約用水領導小組和銅川市水務局委託承擔以下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節約用水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節約用水規劃、計畫,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按照定額標準,對用水戶核定、下達用水計畫指標,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下達節水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參與全市水資源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研究推廣節水新工藝、新技術;指導節約用水宣傳教育和行業技術培訓工作;承辦市節約用水領導小組和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惠善利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工作。
副局長、市防汛抗旱辦主任張小虎同志:主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局財務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管理、河道水庫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水庫移民及水利反恐等工作。分管局工程建設與管理科、市水利質量安全監督站、市河道水庫管理站(市水庫移民辦)。
總工程師王建利同志:負責規劃計畫、漁業、水利技術、中央小型水利重點縣項目、水利統計、水利經濟、專業技術職務評定、招商引資及水利學會方面的工作。分管局規劃計畫科、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市漁政監督管理站)。
副局長楊臣平同志:負責水保、水行政執法、龍潭水庫建設、城鄉供水及農田基建工作。分管市龍潭水庫建設管理處、市水政監察支隊、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水土保持監測站(市農建辦)、市農村供水工作站(市橡膠壩工程管理站),聯繫省桃曲坡水庫管理局。
紀工委書記龐志民同志: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巡查和內審等工作,負責全局性工作的督查。分管局監察室。
副調研員水萬宏同志:負責政策法規、水資源管理、節約用水、水利科技、信息宣傳、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機關黨建和工會方面的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局水資源與法規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市水資源監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