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人口與計畫生育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綜合辦公室、重點工程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政所、兩保站。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確保區委、區政府決策、決定的貫徹落實,依法履行政府派出機構的工作職責,做好轄區內的行政事務管理服務工作。2、制定實施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管理街道集體經濟、個體私營經濟、民營經濟等,大力發展街道經濟和為民便民利民的社會服務事業。
3、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強化城市管理職能,做好轄區內市容市貌、環境整治、防疫監測、防汛防震、防火安全、搶險救災、街道綠化等工作,發揮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工作。
4、開展城市社會建設,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負責轄區民眾性文化教育、體育、人口與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等工作,做好社會保障與救助、擁軍優屬、就業管理等工作,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5、負責轄區社會治安治理,做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違法人員幫教轉化、流動人口管理、法制宣傳等工作,做好安全生產、防火、防汛等工作。
6、依法進行國防動員和兵役管理,抓好基層民兵工作。
7、組織、管理和監督街道預算內外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街道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搞好街道的財源建設工作;做好街道協稅、護稅、統計、物價等工作。
8、重視“三農”工作,依託區位和科技優勢,發展優勢農產品,增加農民收入,認真落實國家涉農政策和法律規章,貫徹國家森林法和國家水行政法律法規,促進轄區農、林等可持續發展;研究區域防災、減災計畫,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9、負責接待和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