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是經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旗下專業清算機構,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等4家單位共同發起,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3億元人民幣。

基本信息

公司概況

2009年11月28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出席開業儀式,做重要講話,並共同為上海清算所揭牌。開業儀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上海總部主任蘇寧主持。來自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管理局和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各政策性銀行、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國內證券期貨交易所、國內有關大企業和上海清算所各股東單位代表,以及德意志交易所、倫敦清算所、歐清銀行、CLS集團等國外同業機構代表共200餘人出席了開業儀式。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是“上海清算所”,簡稱“上海清算所”,英文名稱為ShangHai ClearingHouse。選擇“上海清算所”作為註冊商標和中文簡稱,簡潔、直觀地體現了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上海,為金融市場參與者提供安全、高效清算服務的發展宗旨,也有利於開展國際同業機構間的交流合作。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為銀行間市場提供以中央對手淨額清算為主的直接和間接的本外幣清算服務,包括清算、結算、交割、保證金管理、抵押品管理;信息服務、諮詢業務;以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成立背景

建立清算所,是主動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快金融市場改革和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近些年來,世界各國對場外金融市場集中清算問題非常重視。本次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社會對建立集中清算制度安排,降低交易對手方風險並實施有效監管達成了普遍共識。目前,信用違約互換(CDS)交易的集中清算已在美國及歐盟逐步推行。清算所的成立,將適應國際金融市場發展的最新趨勢,進一步提高場外金融市場的透明度,降低場外交易風險,是以改革和創新的態度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積極舉措。建立清算所,客觀上適應了我國銀行間市場參與者日益擴大的清算需求。我國銀行間市場是典型的場外市場,發展非常迅速。2008年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量較2003年增長5.6倍;利率和匯率衍生品名義成交額分別是2006年的6.56倍和7.07 倍。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量也成倍增長。規模的迅速擴大,需要更好的、專業的清算服務,以提高金融市場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防範交易對手方風險。

成立意義

清算所的建立,有利於提高銀行間市場的運行效率。清算所逐步推出以中央對手為主的集中清算或淨額清算服務,將明顯節約銀行間市場參與者開展各類交易的資金成本,有效地提高市場整體的效率和流動性。清算所的建立,有利於加快銀行間市場的業務創新。金融衍生產品固有的高風險特性,要求市場中介機構提供專業化的清算服務,對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進行科學管理。清算所集中管理風險,將為市場創新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清算所的建立,有利於完善銀行間市場的監管。監管機構可以通過清算所制度,及時完整地獲得銀行間市場的交易和風險敞口信息,合理把握和評估重點機構、業務和工具的風險,防範金融市場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清算所的建立,有利於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清算所不僅能夠直接吸引大量資金和高端金融人才集聚在上海,直接推動更多金融業務和金融機構集聚在上海,也能夠促進上海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法律環境、金融生態環境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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