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基本賬戶

銀行基本賬戶

銀行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專用存款帳戶四類。
基本存款賬戶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均可通過該賬戶辦理。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按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一家單位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申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申請人類別:

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為:
①企業法人;
②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③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④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⑤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⑥外國駐華機構;
⑦社會團體;
⑧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稚園;
⑨外地常設機構;
⑩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一般存款帳戶:
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帳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現金交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臨時存款帳戶:
是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或外地臨時機構開立的帳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根據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專用存款帳戶:
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帳戶。如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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