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職業教育中心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的考核原則:
1、班主任津貼嚴格執行學校、系部雙層考核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工作績效高低,充分體現班主任工作質量,發揮多勞多得,高質高酬的榜樣力量。學校班主任津貼總額=學校班級總數*400;
2、學校通過行政各處室綜合考核、日常考核、住宿生綜合考核、工作執行力和系部管理工作難度係數等五個方面綜合考核系部,依據一等40%、二等60%評定系部等次;
3、系部通過常規工作、班務工作、住宿生綜合考核、綜合執行力和班級管理工作難度係數等五個方面,嚴格執行《銀川市職業教育中心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條例》綜合考核,確定一、二、三等獎次:
二、在職班主任津貼的考核管理:
1、系部等次評定依據學校對系部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列,確定一、二等獎次,一等平均每班380元、二等平均每班360元(不包含班級學生人數費):
系部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系部管理工作難度係數(系部管理工作難度係數由學校根據系部管理的難易度、系部學生人數提出不同的係數。
2、系部班主任津貼發放金額為:
系部班主任津貼總額=系部等次津貼×系部班級數
3、班級等次評定依據系部對班主任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列,確定一等30%、二等40%、三等30%。
4、班級津貼發放金額為:
系部班主任津貼=系部班主任等次津貼+人頭補貼
系部班主任等次津貼由系部確定等次具體數額並報學生處審核發放。
人頭補貼:每人一元,在此基礎上以每班45人為基數,班級人數在45人基數上每增一人,按2元/人增加;
人頭補貼=基礎人頭補貼+超額人頭補貼
三、發放程式:
1、學生處通過學校考核結果評定系部等次;
2、系部通過系部考核評定班級等次;
3、系部上交班級評定結果,由學生處統一制表發放。
四、學生實習階段班主任津貼的管理
1工作要求:學生實習階段,班主任必須服從學校的統一安排,並在學生實習離校前上交學生檔案建設所需的一切資料,配合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實習管理工作,負責將學校提出的各種情況轉達到每一位學生,並協助做好落實工作。
2發放辦法:對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執行的班主任,學生實習階段的班主任津貼由學生處和招就辦協同考核並發放。在實習階段的班主任接下一年級班主任工作,除享受實習階段津貼外,按其他班主任同等對待。
五、補充說明
1、在教育、管理過程中,工作有失誤,造成惡劣影響者,不得享受當月一等津貼。
2系部、班主任及時準確上報各種信息,凡信息上報不準確者,不得享受當月一等津貼;虛報瞞報者,扣發當月津貼同時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3、履行各種學生管理職責,凡班級出現惡性事件者,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者,不得享受當月一等津貼。
4、不主動積極配合學校、系部解決學生問題,造成影響者,不得享受當月一等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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