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考勤制度

一、考勤審批許可權

1、全校教職工必須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勤制度。
2、中層幹部請假,三天以內由主管校長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長批准。
3、各專業部教職工(教師、班主任、教輔人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專業部主任批准(含3天),三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准;七天以上由校長批准。(三天以上病假需有市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和證明。)
4、各處室幹事請假三天以內(含3天)由處室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准;七天以上由校長批准。(三天以上病假需有市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和證明。)
5、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會議、學習等活動由領隊人員負責考勤;學校例會、集會、升旗儀式等由學校辦公室考勤;各專業部教職工大會、專業組、班主任會議等集體活動均由各專業部負責考勤,並將每月統計結果報辦公室備案。
6、主管校長對各專業部、各處室考勤進行不定期抽查。

二、請假流程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審批後有效,特殊情況應先打招呼,然後主動及時補假,假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或續假手續。
2、各專業部人員請假,必須親自到各專業部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
3、兼課的中層幹部、教輔人員請假,在履行請假手續的同時,必須報所任課專業部主任批准。
4、凡學校安排外送學生實習就業、開會、學習、參加比賽等事宜的教師,因公事不能上課的,必須到辦公室辦理《因公外出登記表》,並在教務處備案。
5、對於各種請假,批准人必須做詳細記錄,做到嚴格要求,規範管理。
6、流程:各處室、各專業部每月統計並公示當月全勤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後報辦公室審核,校長審批後報財務處執行、人事幹事備案。

三、考勤內容

1、上班:到校時間是8:00整。
2、下班:按作息時間執行。
3、學校安排的晚值班工作,外派學習或參加活動,學校集會、升旗儀式、技能大賽等活動均計入考勤。

四、下列情況處罰規則

1、在規定的上班時間沒有按時到崗即為遲到,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崗即為早退。
2、上班時間內,沒有請假而私自離校,達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按曠工處理。
3、凡上課鈴聲停後1分鐘,教師未到教室者視為遲到;上課遲到15分鐘記為缺課一節,不記課量;下課鈴響前教師離開教學現場(課堂)視為早退。
4、期中、期末考試期間,監考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各系部主任處簽到,領取試卷,提前5分鐘進考場,組織考場秩序。凡事先不請假、曠監考以及擅自更換考場造成誤考事故的,按曠工一天對待。
5、教工學習、開會或集體活動,周一升旗儀式等超過規定集合時間視為遲到,不到解散時間離開視為早退,未請假不到者視為曠工。
6、不請假誤課一節,按曠工一天對待。
7、私自調課者雙方均按曠工對待。
8、上課期間教師不得以任何藉口離開課堂或停止教學。否則,按曠工論處。
9、不服從分配,在規定時間內不到位的按曠工對待。

五、對曠工、遲到、早退和請假的處理

1、根據銀人發(2004)265號檔案,教職工一個月內連續請病假10天以上,請事假5天以上扣發當月月度獎金,病假 10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每增加一天與第4—8條規定並列執行(病假需由市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和證明)。
2、病、事假一個月以上至三個月以內,除執行第1條外,扣發當月的誤餐費和早餐費,不享受該學期的綜合獎勵。
3、病、事假三個月以上至六個月以內,除執行第1條外,扣發當月的誤餐費和早餐費,不享受全年的綜合獎勵。
4、教師短期請假,請假1天扣20.00元(短期請假指病假10天以下,事假5天以下,下同),並扣誤課費,當月扣清。
5、沒有任課的工作人員(含教輔及工勤人員),短期請假一天,扣15.00元,當月扣清。
6、班主任、管理人員(中層、幹事),短期請假一天,扣發當日崗位津貼,當月扣清。
7、請假誤監考一場扣20.00元。
8、升旗儀式、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20.00元。每學期累計缺5次,年終不能評為優秀等次,每學期累計缺席超過10次,年終考核為不合格。
9、每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20.00元,每學期累計10次,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10、上述條款未包括的內容,凡有上級檔案規定的,按照檔案執行,沒有規定的,由校長辦公會視具體情況決定。

六、幾點說明:

1、連續請假期間的寒、暑假和節日計為請假天數。
2、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懷孕八個月以上(含8個月)或子女在哺乳期的女教工,實行彈性坐班制,但不得影響教學工作,不享受全勤獎和年終評優。
3、考勤人員與統計人員要秉公辦事,如實統計,不如實記錄經查後按責任事故處理。
4、對年齡在50歲以上的老教師的住院病假,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照顧(按以上規定的50%扣除)。
5、對女50歲以上、男55歲以上的教師課時量按正常量的2/3安排,並視為滿量。
6、對老、弱、病、殘、孕教師,上下班可適當照顧,但必須經校長批准,學校大型活動如升旗、集會、政治學習必須參加。享受照顧的教職工不參加評優、不享受全勤獎。
7、每月考勤結果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糾正誤差,過時不候。

七、學期全勤獎標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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