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根據《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銀政辦發〔2015〕33號)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銀川市有關經濟技術合作、利用外資、招商引資、擴大開放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利用外資與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組織編制、修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中長期規劃,擬訂年度招商引資計畫和項目,制定投資促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銀川市有關外事、僑務及港澳事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外事、僑務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外事、僑務工作規劃、規章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
3、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經濟技術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市投資環境行銷,包裝和推介全市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聯繫國內外投資者及各類工商組織機構來銀考察投資,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境內外招商引資推介活動;組織開展與大企業、大集團和境內外知名機構的投資促進戰略合作。
4、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跟蹤服務、招商引資秩序規範、相關項目督查落實,協調解決外來投資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管理外省市企業駐銀辦事機構,聯絡在銀商協會;統籌協調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布局落地,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協調處理外來投資者的上訪及投訴,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5、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組織開展經濟技術合作及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儲備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網路建設並對外發布信息,加強與國內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動態,提出對外交流合作的意見和建議。
6、負責研究全市主導產業、新興產業以及國內外同類產業投資促進政策,研究國內各地投資促進發展趨勢,向市政府提出相關建議;負責全市招商引資數據、信息的蒐集整理及統計上報,為投資者提供諮詢和指導服務。
7、指導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開展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區域性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和企業來銀開展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重要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及重大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對接活動聯絡、協調和跟蹤落實工作。
8、制定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績效考核辦法和獎懲制度,監督、檢查和考核各縣(市)區、各部門、開發區等招商主體招商引資工作完成情況。
9、統籌協調和處理重要外事、僑務與港澳事務活動;協調、指導與外國駐華使館及領事機構的交往事宜;協調處理各類涉外案(事)件與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協調指導市級各部門、市轄各縣(市)區的外事、僑務與港澳事務工作;組織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
10、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經濟文化交流工作;負責對我市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通報,擬訂對外表態口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協調來銀採訪的外國記者、外國駐銀新聞機構和記者;安排重要涉外活動的新聞報導,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外文化交流團組在銀的活動。
11、負責因公出國訪問管理工作,承辦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審核報批事項;協助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出國(境)前的教育,了解掌握出國(境)團組在國(境)外的活動情況和出訪成果;負責全市的外事督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出國(境)人員違犯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12、指導全市對外禮賓、禮儀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銀訪問的重要外賓、友好人士和來銀公務活動的各國駐華使(領)館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人員;管理、組織在銀舉行的重大涉外活動;審核在銀召開的國際會議事項;統籌安排市領導的外事及港澳事務活動。
13、開展對海外華人、華僑、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友好交往活動和引進華人華僑、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工作;協調解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生活實際問題,依法保護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承辦僑務對外宣傳和僑情調研工作;受理報批華僑來銀定居申請;負責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捐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14、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銀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研究擬訂相關的政策措施、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銀川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案(事)件。
15、負責銀川市與國內、國外城市間進行友好城市、友好縣(區)的締結和聯絡工作,負責我市和各縣(區)同國外建立友好關係的審核報批;制訂並實施友好城市間的交流計畫和發展規劃,指導、管理與友好城市以及友好基層單位的交往工作;負責市政府外籍顧問的聘任、聯絡和審核;負責向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授予榮譽市民的推薦、管理和服務工作。
16、承擔市委、市政府賦予的“兩個最適宜”城市建設和“內陸開放型經濟實驗區”建設工作中涉及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方面的相關職責。
1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銀川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設立4個內設機構。
1、綜合處。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黨建扶貧、政務公開、紀檢監察、國有資產監管、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提案議案辦理、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市主導產業、新興產業投資政策、投資趨勢研究,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外事、港澳工作調研及政策研究和諮詢;牽頭擬訂地方外事、港澳工作管理規定和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與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編制、修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中長期規劃,擬訂年度招商引資計畫和項目,制定投資促進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市投資項目的布局落地,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重要文稿及綜合材料起草;負責本局對外宣傳和信息工作;指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工作;負責外賓來訪和內賓接待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流程再造設計及對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的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國內和國際合作處。擬訂國內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強化對外開放職能,拓展對外交流合作領域,加深國際國內交流合作,廣泛利用國內外資金技術加快開放內涵式經濟發展,促進全市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負責經濟技術合作信息、項目的收集、篩選、提供、使用情況跟蹤和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牽頭策劃投資環境行銷,制定重大投資推廣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包裝和推介全市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聯繫國內投資者及各類工商組織機構來銀考察投資,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境內招商引資項目推介與資金、技術、人才引進活動;組織開展與中國大企業、大集團和境內知名機構的投資促進戰略合作,邀請國內知名大型企業、投資機構來銀考察、投資創業,並協調解決項目投資過程中的問題;開展國內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工作,組織、參與重大國內招商項目的論證、包裝、推介、洽談、協調和評審、準入、選址等工作;組織開展區域性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來銀舉辦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承辦市政府重要代表團組國內招商引資出訪及重大合作項目聯絡、協調和跟蹤落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吸引外商投資政策規定,研究擬訂全市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與境外重點企業、專業商會和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的聯絡,收集投資信息,建立對國外招商引資網路和渠道,建立境外意向性投資企業信息庫,研究提出對外經濟合作的意見和建議;開展銀川國際形象推廣工作,承辦以市政府名義組織到國外的招商引資活動;接待外國企業、跨國公司、投資機構來銀考察並推動合作;負責國外招商引資項目的運作協調、跟蹤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和日常服務工作;協調、聯絡自治區、銀川市駐外有關機構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我市有關部門和企業參加國外招商活動,促進雙向投資;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項目處(銀川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強化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與投資促進政策研究,加大招商引資推介和城市對外宣傳力度,最佳化投資環境,增強城市吸引力和促進國際化發展;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匯總及備案管理;負責全市招商引資數據的蒐集整理、分析匯總及統計上報;負責建立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全市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開發區、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引進外來投資中介人、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個人)的獎勵審核及兌現工作;負責督辦落實自治區下達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及推動重大簽約項目履約;承辦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會議;組織開展項目管理業務培訓;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跟蹤服務、招商引資秩序規範、相關項目督查落實,協調解決外來投資企業在項目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管理外省市企業駐銀辦事機構,聯絡在銀商協會;協調處理外來投資者的上訪及投訴,為投資者提供項目信息、政府法規、手續辦理等諮詢和指導服務,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外事僑務處。研究擬訂銀川市涉外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強化外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對外交往渠道和外事、僑務資源,提高對外開放和經濟技術合作水平,加大對海外資金、技術、人才與科研機構的引進力度;協調指導市級各部門、市轄各縣(市)區的外事工作,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負責因公出國訪問管理工作,承辦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審核報批事項;協助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出國(境)前的教育,了解掌握出國(境)團組在國(境)外的活動情況和出訪成果;負責全市的外事督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出國(境)人員違犯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協調、指導與外國駐華使館及領事機構的交往事宜;指導全市對外禮賓、禮儀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銀訪問的重要外賓、友好人士和來銀公務活動的各國駐華使(領)館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人員;管理、組織在銀舉行的重大涉外活動;審核在銀召開的國際會議事項;統籌安排市領導的外事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銀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研究擬訂相關的政策措施、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理各類涉外案(事)件與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對我市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通報,擬訂對外表態口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協調來銀採訪的外國記者、外國駐銀新聞機構和記者;安排重要涉外活動的新聞報導,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件;組織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承擔對外公務往來、大型活動、處理涉外事件的翻譯、接待等工作;承擔各類境外法律文書、涉外事務材料的翻譯、編印工作;組織開展出國人員的語言強化培訓業務;培養外事翻譯人才並組織翻譯業務培訓,負責“外事翻譯人才庫”建設;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關於僑務與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研究制定我市僑務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政策法規;統籌、協調、規劃全市僑務工作,拓寬國外僑務工作渠道;承擔銀川與港澳政府間的聯絡及合作事務;開展對海外華人、華僑、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友好交往活動和引進華人華僑、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工作;協調解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生活實際問題,依法保護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承辦僑務對外宣傳和僑情調研工作;受理報批華僑來銀定居申請;負責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捐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負責全市僑務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僑務團組的出訪工作,協調安排市領導涉港澳政務活動;協調處理在銀涉僑涉港澳案(事)件;聯繫海外華僑、華人傳播媒體,開展僑務對外宣傳工作及文化交流活動;負責銀川市與國內、國外城市間進行友好城市、友好縣(區)的締結、聯絡和交往工作;負責市政府外籍顧問的聘任、聯絡和審核;負責向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授予榮譽市民的推薦、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和市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情況
行政編制7名,事業編制17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主管7名(綜合事務主管、投資服務主管、國內合作主管、國際合作主管、僑務主管、項目主管、外事主管各1名),副主管4名(由銀川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
銀川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和銀川市對外友好協會辦事機構設在銀川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4名,核定秘書長1名(正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