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釵記

《金鳳釵記》是明代文學家瞿佑創作的一篇小說。

作品原文

金鳳釵記

大德中,揚州富人吳防禦居春風樓側,與宦族崔君為鄰,交契甚厚。崔有子曰興哥,防禦有女曰興娘,俱在襁褓。崔君因求女為興哥婦,防禦許之,以金鳳釵一隻為約。 既而崔君遊宦遠方,凡一十五載,並無一字相聞。

女處閨闈,年十九矣。其母謂防禦曰:“崔家郎君一去十五載,不通音耗,興娘長成矣,不可執守前言,令其挫失時節也。”防禦曰:“吾已許吾故人矣,況成約已定,吾豈食言者也。”女亦望生不至,因而感疾,沉綿枕席,半歲而終。父母哭之慟。 臨斂,母持金鳳釵撫屍而泣曰:“此汝夫家物也,今汝已矣,吾留此安用!”遂簪於其髻而殯焉。殯之兩月,而崔生至。防禦延接之,訪問其故,則曰:“父為宣德府理官而卒,母亦先逝數年矣,今已服除,故不遠千里而至此。”防禦下淚曰:“興娘薄命,為念君故,得疾,於兩月前飲恨而終,今已殯之矣。”因引生入室,至其靈幾前,焚楮錢以告之,舉家號慟。 防禦謂生曰:“郎君父母既歿,到途又遠,今既來此,可便於吾家宿食。故人之子,即吾子也,勿以興娘歿故,自同外人。”

即令搬挈行李,於門側小齋安泊。將及半月。時值清明,防禦以女歿之故,舉家上冢。 興娘有妹曰慶娘,年十七矣,是日亦同往。惟留生在家看守。

至暮而歸,天已曛黑,生於門左迎接;有轎二乘,前轎已入,後轎至生前,似有物墮地,鏗然作聲,生俟其過,急往拾之,乃金鳳釵一隻也。欲納還於內,則中門已闔,不可得而入矣。遂還小齋,明燭獨坐。自念婚事不成,隻身孤苦,寄跡人入門,亦非久計,長嘆數聲。方欲就枕,忽聞剝啄扣門聲,問之不答,斯須復扣,如是者三度。乃啟關視之,則一美姝立於門外,見戶開,遽搴裙而入。生大驚。女低容斂氣,向生細語曰:“郎不識妾耶?妾即興娘之妹慶娘也。向者投釵轎下,郎拾得否?”即挽生就寢。生以其父待之厚,辭曰:“不敢。”拒之甚厲,至於再三。女忽赬爾怒曰:“吾父以子侄之禮待汝,置汝門下,汝乃於深夜誘我至此,將欲何為?我將訴之於父,訟汝於官,必不捨汝矣。”生懼,不得已而從焉。至曉,乃去。自是暮隱而入,朝隱而出,往來於門側小齋,凡及一月有半。一夕,謂生曰:“妾處深閨,君居外館,今日之事,幸而無人知覺。 誠恐好事多魔,佳期易阻,一旦聲跡彰露,親庭罪責,閉籠而鎖鸚鵡,打鴨而驚鴛鴦,在妾固所甘心,於君誠恐累德。莫若先事而發,懷璧而逃,或晦跡深村,或藏蹤異郡,庶得優遊偕老,不致睽離也。”生頗然其計,曰:“卿言亦自有理,吾方思之。”因自念零丁孤苦,素質親知,雖欲逃亡,竟將焉往?嘗聞父言:有舊仆金榮者,信義人也,居鎮江呂城,以耕種為業。 今往投之,庶不我拒。至明夜五鼓,與女輕裝而出,買船過瓜州,奔丹陽,訪於村氓,果有金榮者,家甚殷富,見為本村保正。生大喜,直造其門,至則初不相識也,生言其父姓名爵里及己乳名,方始記認,則設位而哭其主,捧生而拜於座,曰:“此吾家郎君也。”生具告以故,乃虛正堂而處之,事之如事舊主,衣食之需,供給甚至。生處榮家,將及一年。女告生曰:“始也懼父母之責,故與君為卓氏之逃,蓋出於不獲已也。今則舊谷既沒,新谷既登,歲月如流,已及朞矣。且愛子之心,人皆有之,今而自歸,喜於再見,必不我罪。況父母生我,恩莫大焉,豈有終絕之理?盍往見之乎?”生從其言,與之渡江入城。將及其家,謂生曰:“妾逃竄一年,今遽與君同往,或恐逢彼之怒,君宜先往覘之,妾艤舟於此以俟。”臨行,復呼生回,以金鳳釵授之,曰:“如或疑拒,當出此以示之,可也。”生至門,防禦聞之,欣然出見,反致謝曰:“日昨顧待不周,致君不安其所,而有他適,老夫之罪也。幸勿見怪!”生拜伏在地,不敢仰視,但稱“死罪”,口不絕聲。防禦曰:“有何罪過?遽出此言。願賜開陳,釋我疑慮。 ”生乃作而言曰:“曩者房帷事密,兒女情多,負不義之名,犯私通之律,不告而娶,竊負而逃,竄伏村墟,遷延歲月,音容久阻,書問莫傳,情雖篤於夫妻,恩敢忘乎父母!今則謹攜令愛,同此歸寧,伏望察其深情,恕其重罪,使得終能偕老,永遂又于飛。 大人有溺愛之恩,小子有宜家之樂,是所望也,惟翼憫焉。”防禦聞之,驚曰:“吾女臥病在床,今及一歲,饘粥不進,轉側需人,豈有是事耶?”

生謂其恐為門戶之辱,故飾詞以拒之,乃曰:“目今慶娘在於舟中,可令人舁取之來。”防禦雖不信,然且令家僮馳往視之,至則無所見。方詰怒崔生,責其妖妄,生於袖中,出金鳳釵以進。 防禦見,始大驚曰:“此吾亡女興娘殉葬之物也,胡為而至此哉?”疑惑之際,慶娘忽於床上欻然而起,直至堂前,拜其父曰:“興娘不幸,早辭嚴侍,遠棄荒郊,然與崔家郎君緣分未斷,今之來此,意亦無他,特欲以愛妹慶娘,續其婚耳。如所請肯從,則病患當即痊除;不用妾言,命盡此矣。”舉家驚駭,視其身則慶娘,而言詞舉止則興娘也。父詰之曰:“汝既死矣,安得復於人世為此亂惑也?”對曰:“妾之死也,冥司以妾無罪,不復拘禁,得隸後士夫人帳下,掌傳箋奏。妾以世緣未盡,故特給假一年,來與崔郎了此一段因緣爾。”

父聞其語切,乃許之,即斂容拜謝,又與崔生執手歔欷為別。 且曰:“父母許我矣!汝好作嬌客,慎毋以新人而忘故人也。”言訖,慟哭而仆於地,視之,死矣。急以湯藥灌之,移時乃蘇,疾病已去,行動如常,問其前事,並不知之,殆如夢覺。 遂涓吉續崔生之婚。生感興娘之情,以釵貨於市,得鈔二十錠,盡買香燭楮幣,賚詣瓊花觀,命道士建醮三晝夜以報之。復見夢於生曰:“蒙君薦拔,尚有餘情,雖隔幽明,實深感佩。小妹柔和,宜善視之。”生驚悼而覺。 從此遂絕。 嗚呼異哉!

作者簡介

瞿佑(1347-1433年),“佑”一作“祐”,字宗吉,號存齋。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一說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元末明初文學家。幼有詩名,為楊維楨所賞。洪武初,自訓導、國子助教官至周王府長史。永樂間,因詩獲罪,謫戍保全十年,遇赦放歸。作品綺艷,著有傳奇小說《剪燈新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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