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 名: 金融與保險精算數學
作 者:陳偉森,(新加坡)謝耀權;莊新田,苑瑩 譯
出版社: 機械工業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4-1
ISBN: 9787111268222
開本: 16開
定價: 48.00元
內容簡介
作者儘量使用簡單的語言來解釋金融術語,並通過列舉許多與個人金融管理相關的例子,以及金融資產分析和管理方面的例子,來說明這些術語在金融市場領域中的數學套用,因此即使那些較少了解金融領域的學生也能夠十分明白。本書是專門為那些主修精算學、計量金融學、金融工程學及計量風險管理等專業的學生或是為那些準備參加不同專業精算師金融數學考試的學生而準備的。
作者簡介
陳偉森(Wai-Sum Chan),陳偉森,博士,北美精算師,出生於中國香港。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主修會計學專業,輔修統計學專業。於1989年在美國天普大學福克斯工商管理學院獲得套用統計學博士學位。於1995年取得精算學會會員資格。曾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滑鐵盧大學和香港大學承擔教學和科研工作。現任香港中文大學金融系教授。研究興趣包括健康醫療保險、精算模型以及計量金融學,已在學術刊物上發表了65篇學術論文。自1992年起一直講授金融及精算課程。
謝耀權(Yiu—Kuen Tse)
謝耀權,博士,北美精算師。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主修經濟與統計學。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獲得統計學碩士和計量經濟學博士學位。於1993年成為精算學會會員。研究興趣包括實證金融、計量金融學及計量經濟方法。任新加坡管理大學經濟學教授、經濟與社會科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曾在許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比如《商務與經濟統計雜誌》(Journal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Statistics)、《金融與銀行業雜誌》(Journal of Banking andFinance)、《計量經濟學雜誌》(Journal ofEconometrics)、《金融與數量分析雜誌》(Journal of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期貨市場雜誌》(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和《套用計量經濟學雜誌》 (Journal ofAppliedEconometrics)。一直為大學生講授金融與精算數學、套用計量經濟學等課程,同時也為高級經理人員講授培訓課程。
圖書目錄
關於作者
前言
第一部分 金融數學
第1章 利息積累及貨幣的時間價值
1.1 積累函式和總量函式
1.2 單利和複利
1.3 複利計算頻率
1.4 實際利率
1.5 貼現率
1.6 利息強度
1.7 單一款項的終值和現值
1.8 價值等式
1.9 小結
練習
第2章 年金
2.1 期末付年金
2.2 期初付年金
2.3 永續年金、遞延年金及在其他時刻的年金值
2.4 其他積累方法下的年金
2.5 變動利率:即期利率與遠期利率
2.6 支付期、複利計算期及連續年金
2.7 變化年金
2.8 年金期限及利率
2.9 小結
練習
第3章 收益率
3.1 內部收益率
3.2 單期收益率
3.3 多期收益率
3.4 投資組合收益
3.5 借款利率與貸款利率不致時的資本預算
3.6 小結
練習
第4章 分期償還及償債基金
4.1 貸款餘額:過去法和未來法
4.2 分期償還
4.3 償債基金
4.4 變動分期付款及變動利率
4.5 小結
練習
第5章 債券
5.1 基本概念
5.2 債券定價
5.3 債券攤銷表
……
第6章 債券管理
第7章 套用
第8章 隨機利率
第二部分 精算數學
第9章 生存模型及壽險精算
第10章 人壽保險、生存年金與淨保費
第11章 人壽保險的短期風險模型
附錄A
附錄B
附錄C 常態分配表
附錄D 習題答案
術語表
數學符號列表
文摘
第一部分金融數學
第1章利息積累及貨幣的時間價值
學習目標
1.利息積累計算的基本原則;
2.單利與複利;
3.複利計算頻率;
4.實際利率;
5.貼現率;
6.單一款項的現值與終值。
我們時時刻刻都會面臨金融決策問題。包括通過銀行貸款購買房屋或汽車,或者投資債券、股票及其他有價證券。在很大程度上,合理的財富管理意味著明智的貸款和投資。
在制定金融決策時,應當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time value of money)。很明顯,今天得到的1美元要比1年後得到的1美元更值錢。貨幣的時間價值取決於利息的計算方式,比如,複利計算頻率就是決定貸款成本的一個重要因素。
本章我們將討論利息計算的基本原理,包括單利及複利方法、複利計算頻率、實際利率及實際貼現率,以及單一款項的現值及終值。
1.1 積累函式和總量函式
許多金融交易涉及借款和貸款業務。借入貨幣的總和被稱做本金(principal)。為了補償貸款人在貸款期間不能使用本金的損失,借款人要支付給貸款人一定數量的利息(interest)。在貸款期期末,借款人支付給貸款人的積累總量(accumulated amount)恰好等於本金與利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