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跡
工作中,金英淑是模範、是積極分子,生活中,她用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對繼子繼女視如己出,並關心幫助社區孩子,用愛心書寫出“社區媽媽”的篇章。
嫁給丈夫李重煥時,金英淑已經30歲了。當時的金英淑由於工作突出屢獲榮譽,一回到家,她還要扮演好普通母親的角色。李重煥前妻去世時留下了3個年幼的孩子。考慮到孩子們正處於情緒敏感期,也為更好地照顧孩子,金英淑選擇不再生育。
於是,沒當幾天新娘子的金英淑承擔起當媽的責任。大女兒12歲、大兒子9歲、小兒子6歲,處於十分淘氣階段。特別是大兒子十分倔強,一直不承認新媽媽,甚至開始逃學。雖然沒有當媽的經驗,但金英淑自有一套“心理戰術”。她沒有盲目遷就孩子,而是用傾聽聊天的方式,去溫柔地觸摸孩子敏感的心靈,引導他認識學習的重要性。大兒子犯了咳嗽舊疾,金英淑四處求醫診治,日夜守護在床前,餵湯餵藥。在其悉心照料下,大兒子的病痊癒了,再沒犯過。同時痊癒的還有大兒子的“心病”,他接受了這位用愛煎藥的“好媽媽”。幾十年如一日,她把3個孩子當成親生子女,生活上悉心照顧,學習上嚴格要求,工作上全力支持,使3個孩子能夠自強自立,成長成才。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金英淑對別人家的孩子也極為關心,是孩子們最為信服的“社區媽媽”。社區裡有個孩子學習成績不好,逆反心理嚴重。一次受到家長批評後,孩子出門就跳進附近的深水裡。金英淑毫不猶豫跳進去,把孩子救了上來。她和孩子交流談心、講道理,還同孩子父母溝通,囑咐他們要注重教育方法。經過她的熱心幫助,孩子的逆反心理明顯改善,學習成績也有了進步。不富裕的她還在社區成立了“愛心基金”幫助有困難的人,並積極捐資助學。
人物榮譽
曾榮獲吉林省優秀志願者標兵稱號,入選“吉林好人”,其家庭榮獲全國文明家庭。
2017年7月25日,被推薦為德耀中華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孝老愛親模範)候選人。
2017年11月9日,獲得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