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穗中原旅遊卡

金穗中原旅遊卡

金穗中原旅遊聯名卡由河南省旅遊局與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聯合發行,集金融功能與旅遊功能與一體的全國通用的聯名借記卡,使用時需遵守說明。

金穗中原旅遊卡
 金穗中原旅遊聯名卡由河南省旅遊局與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聯合發行,集金融功能與旅遊功能與一體的全國通用的聯名借記卡
1、金融功能:在全國範圍內擁有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的轉帳結算、存取現金、購物消費等人民幣支付功能。
2、旅遊功能:您在河南境內及聯盟區域可以方便及時獲取自己所需的旅遊信息服務,在加盟旅遊企業消費時可享受到不同幅度的優惠折扣,並享受金穗旅遊卡推出的各種旅遊特惠活動。
金穗中原旅遊卡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農業銀行金穗聯名/認同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章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附則。
第二條 金穗中原旅遊卡是由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和河南省旅遊局聯合推出的,依託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載入旅遊信息服務和消費優惠折扣功能的聯名卡。
第三條 金穗中原旅遊卡具有存取款、購物消費、轉帳結算等人民幣信用支付功能,具備在加盟旅遊會員單位用卡購買旅遊門票、定點購物、娛樂、餐飲、住宿、交通等旅遊消費優惠功能。
第四條 持卡人遵照《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章程》有關規定申請、使用該卡,按《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市場調節價金融服務價格標準》繳納相關費用。
第五條 金穗中原旅遊卡的各項旅遊消費優惠功能,由河南省旅遊信息中心組織發展加盟會員,在指定旅遊消費項目中向金穗中原旅遊卡持卡人提供。加盟旅遊企業名錄及其優惠項目等詳細內容通過相關渠道發布。
第六條 申領金穗中原旅遊卡,申請人應簽署持卡人授權扣款書,向委託公司——河南旅遊資訊有限公司繳納旅遊信息服務年費,該項費用由農行代理收取。因持卡人帳戶餘額不足,逾期未足額繳納服務年費的,暫停使用金穗中原旅遊卡旅遊消費優惠功能,直至繳清為止。
第七條 金穗中原旅遊卡如遺失或被竊,持卡人應及時辦理電話掛失或書面掛失。辦理電話掛失,需補辦書面掛失手續,方可補領新卡。
第八條 持卡人應妥善保管金穗中原旅遊卡密碼,防止泄漏。凡密碼相符的金穗中原旅遊卡交易均視為合法交易。因密碼失密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附則其他事項,按照《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章程》及有關銀行卡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 金穗中原旅遊卡享受旅遊消費優惠項目、加盟會員單位的有關事項和旅遊信息服務年費收取的解釋權歸河南省旅遊資訊公司。
第十一條 本附則由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制定、解釋和修改,如有調整將按有關規定在營業網點予以公告。
諮詢電話:直接撥打電話9600198(全省市話收費)或400-666-0166。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