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道光五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二日(1826年1月29日,朝鮮純祖二十五年),金炳國出生於朝鮮京畿道安山。道光三十年(1850年,朝鮮哲宗元年)參加科舉考試,獲增廣文科丙科及第,授待教頭銜 ,開始步入政界。當時正值安東金氏勢道政治的鼎盛時期,因此金炳國平步青雲,鹹豐三年(1853年,哲宗四年)被特旨除授正三品吏曹參議 ,次年又特旨擢升為戶曹參判 ,鹹豐七年(1857年,哲宗八年),年方33歲的金炳國升任禮曹判書 ,從此躋身中樞,把持朝政,與金炳冀、金炳學並稱“ 三卿”。鹹豐八年(1858年,哲宗九年)以後歷任兵曹、戶曹、工曹、吏曹判書等職。 鹹豐十年(1860年,哲宗十一年)升任訓練大將。
同治二年(1863年,哲宗十四年)冬,朝鮮哲宗病逝,金炳國負責撰寫哲宗志文、謚狀和樂章。而後朝鮮高宗即位,其生父興宣大院君攝政,打壓安東金氏,金炳國因此失去權勢,但由於他先前曾和大院君有過交集,獲封吏曹判書一職 。同治四年(1865年,朝鮮高宗二年)景福宮重建時,以判中樞府事的身份出任建設都監提調。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出任整理使、判三軍府使,皆為閒職。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大院君倒台後,金炳國逐漸獲得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高宗十一年)被任命為禮曹判書,光緒元年(1875年,高宗十二年)初被拜為右議政。但是大院君下台後,閔妃掌握朝政,實權掌握在驪興閔氏家族手中,因此金炳國雖官至宰相,但卻是閔氏的傀儡,一切按閔氏旨意行事,沒有實權。他本人也趨附於驪興閔氏,甚至與當時閔妃集團的首腦閔奎鎬搞同性戀。
當時面對朝日建交問題,金炳國反對日本遞交的國書,主張予以退回。 同時對於雲揚號事件及日本人來到江華島強迫朝鮮與之締結“修好條規(即江華條約)”的問題,金炳國表示:“國家門戶之地,彼倭之肆然下陸者,欲咨侵凌而然乎,欲構釁隙而然乎?藉曰修好而來,舍萊館(東萊倭館)原定之所,遠涉層溟,轉入沁府(江華府),此果修好而然乎?” 對《日朝修好條規》(江華條約)的締結持反對態度,但並不強硬,採取視事態發展制定政策的中道立場。光緒四年(1878年,高宗十五年),金炳國改任左議政,光緒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初辭職。壬午兵變後,金炳國再度出任左議政,光緒十年(1884年,高宗二十一年)又被任命為議政府領議政。 但4個月以後他就以疾病為由辭職,於同年轉任領敦寧府事。次年(1885年)致仕,被授予“奉朝賀”的名譽稱號。
光武九年(1905年)1月18日,金炳國病逝於廣州鄉第,高宗賜諡號“ 忠文”。 金炳國生前為朝鮮哲宗、神貞王后、明成皇后、孝定王后、純明孝皇后等多名王室成員撰寫過志文、謚冊、挽章等。他沒有子嗣,取族人金貞均(甲申政變後改名金貞圭)為養子。
家庭
•父親:金洙根(1798年—1854年)
•母親:居昌慎氏(1799年—1872年)
•胞兄:金炳學(1821年—1879年)
•原配:韓山李氏(?—?)
•繼配:豐川任氏(?—?)
•繼配:坡平尹氏(?—?)
•妾室:金海許氏(1835年—1878年)
•養子:金貞圭(1866年—1895年,金炳聞之子,原名金貞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