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布律

秦代文物。

簡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秦簡雲夢秦簡)共兩百零一枚簡、律文一百零八條,包括金布律十五條。
秦簡整理小組注云:「金布律,關於貨幣、財物方面的法律。」

相關介紹

值得注意的是,在〈秦律十八種‧金布律〉中對於當時市面上流通的錢幣品質並未特別要求,如「錢善不善,雜實之。出錢,獻封丞、令,乃發用之。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金布」(第64-65簡)。漢承秦法,〈二年律令‧錢律〉亦有相應的律文:「錢徑十分寸八以上,雖缺鑠,文章頗可智(知),而非殊折及鉛錢也,皆為行錢。金不青赤者,為行金。敢擇不取行錢、金者,罰金四兩。」(第197-198簡)
此外,還有關於以布帛做為貨幣的標準,如「布袤八尺,福(幅)廣二尺五寸。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金布」(第67簡)以及當時錢、布換算的比例:「錢十一當一布。其出入錢以當金、布,以律。」(第67簡)這些資料對於瞭解時的貨幣制度物價可說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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