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意見和辦法,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確定本區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思路,編制本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區和鎮域規劃的制定;參與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編制本區環境保護整治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落實本區減排目標的責任;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組織制定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削減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本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對本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技術規範的情況實施監督;負責轄區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負責提出本區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申請使用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審批,配合做好相關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污染源治理資金的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負責對轄區內所有污染源的日常檢查、監測、收費、環保違反行為的處罰等日常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省級環保部門處罰的除外);負責轄區內所有污染源的排污申報、污染信訪調查和處理(重要信訪件由市環保局牽頭處理)。
(七)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噪聲、Ⅳ、Ⅴ類放射源、Ⅲ類射線裝置(加速器、中子發生器除外)、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會同區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能源結構的調整。
(八)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水源保護區以及本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的環境保護。
(九)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調區域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備案。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組織建設和管理本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應急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編報本區環境質量報告;負責統一發布環境信息。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國家和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開展生態文明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組織開展本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加強現場環境執法監管;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上海市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條例》、《上海市固定源噪聲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處罰。
(十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和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吳克源(局長、黨組副書記):
全面主持環保局行政工作。
分管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科、上海市金山區上海石化股份公司水源保護聯合辦公室。
羅學明(黨組書記):
全面負責環保局黨務工作。
分管法制宣傳科、環境監察支隊,協助管理辦公室。
黃永輝(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綜合科、污染控制科。
王寶明(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環境應急和輻射安全管理科、監測站、研究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金山區環境保護局設定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法制宣傳科與其合署辦公)
(二)綜合管理科
(三)污染控制科
(四)環境應急和輻射安全管理科
(五)環境影響評價科
地理位置
地址:臨桂路24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