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09—1985.08遼寧財經學院財政專業學習;
1985.08—1987.08財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財政政策專業學習;
1987.08—1996.05遼寧省財政廳預算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6.05—1999.02遼寧省財政廳預算處副處長;
1999.02—1999.11遼寧省省直政府採購中心主任;
1999.11—2000.08朝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00.08—2002.02遼寧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
2002.02—2004.10遼寧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兼省預算編制審核中心主任;
2004.10—2013.12遼寧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其間:2008.10—2009.10國家行政學院第一期東北地區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3.12—2014.04遼寧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東北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4.04—2014.12遼寧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14.04—2014.12遼寧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14.12—2018.08遼寧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債務管理辦公室主任(正廳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28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遼寧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債務管理辦公室主任金允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22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遼寧省債務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金允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金允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幹部選拔任用、業務工作、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金允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金允坤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