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72.11--1975.12 貴州省一四四廠農場會計
1975.12--1978.03 安順地區鎮寧自治縣四旗公社民辦教師
1978.03--1982.03 貴州師範學院政教專業學生
1982.03--1993.10 安順地區第二高級中學教師
1993.10--1996.09 安順地區第二高級中學辦公室副主任
1996.09--1998.11 安順地區第二高級中學黨總支副書記
1998.11--2000.12 安順地區第二高級中學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
2000.12--2003.10 安順市第二高級中學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
2003.10--2014.10 安順市第二高級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
2014.10--2015.05 安順市第二高級中學正縣級幹部
2015.05 退休
2017.06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
接受審查
中國經濟網安順6月14日綜合報導 據貴州省紀委網站訊息,經中共安順市委批准,安順市第二高級中學原校長金傳武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9月14日據中共安順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安順市委批准,安順市紀委對安順市第二高級中學原黨總支書記、校長金傳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審查,金傳武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結黨營私,搞團團伙伙,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使用“小金庫”資金髮放購物卡、購買茅台酒;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資金管理使用、項目發包等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濫發津補貼,公款旅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收費私設“小金庫” 、夥同他人侵吞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金傳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順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安順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金傳武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