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用於尖銳濕疣的輔助治療,也可用於治療由病毒引起的初發或復發性口唇皰疹及生殖器皰疹。有報導用於帶狀皰疹、扁平疣。
臨床套用
外用:塗患處,一日4次;尖銳濕疣連續用藥6周;口唇皰疹及生殖器皰疹連續用藥1周。
不良反應
外用偶可出現瘙癢、灼痛等局部輕微刺激反應,不需終止治療可自行緩解。未見其他明顯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偶見輕度瘙癢、灼痛,不需終止治療可自行緩解。治療口唇皰疹及生殖器皰疹首選藥為核苷類抗病毒藥物,本品為非首選藥。對於患處有潰瘍或繼發細菌感染的患者可配合使用抗菌藥物;育齡女性及男性使用本品必須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本品應在常溫環境下攜帶和使用,避免高溫。
用藥禁忌
1.已知對重組人干擾素α-2b及基質成分過敏者禁用。
2.患有嚴重心臟疾病者禁用。
3.嚴重的肝、腎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4.癲癇及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損傷者禁用。
5.有其他嚴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干擾素可能會改變某些酶的活性,尤其可減低細胞色素酶P450的活性,因此西咪替丁、華法林、茶鹼、安定、心得安等藥物的代謝受到影響。在與具有中樞作用的藥物合併使用時,會產生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