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民政局

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全區性的扶貧捐贈活動和社會互助活動;負責組織自然災害後的核災、減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承辦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職能調整

增加職能

1、民辦非企業管理工作。

2、社區建設管理工作。

下放職能

福利企業、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收養登記、收容遣送的具體事務交由所屬事業單位承擔。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重慶市渝中區民政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民政工作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區屬社團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指導社團主管部門加強對社團的管理工作,查處社團的非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指導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開展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單位。

(四)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

(五)

(六)負責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及易地安置人員的管理工作,並落實有關生活待遇;指導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七)執行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承辦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事宜;負責光榮院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八)牽頭組織開展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九)負責社區建設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委會、村委會建設和居委會幹部隊伍建設與管理,制定並實施全區社區服務規範化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

(十)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十一)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負責全區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收容人員的遣送工作。

(十三)負責兒童收養管理。

(十四)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管理和福利基金管理。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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