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重慶市巴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狀況,負責監測價格運行走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巨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責任。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四)承擔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的篩選、策劃、儲備及前期工作的推進。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按市和區的相關規定開展全區政府投資項目的概算審查。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牽頭規範全區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安排上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協調綜合監督全區招投標工作。
(五)研究提出利用內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協調推動區域合作和對口幫扶工作。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區產業布局和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區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全區金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市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金融發展規劃,提出全區融資計畫;研究提出全區投融資項目,制定和執行項目貸款資金管理辦法,配合區財政局建立健全資金償還機制;監管全區國有投融資公司的融資運行情況;融資項目的資金使用績效評估;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入駐;負責區內公司上市培育;配合金融機構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全區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全區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推進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工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收費許可證收費年度審驗制度和收費許可證收費統計報告制度。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十一)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開展價格、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商品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推進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受理價格舉報投訴,協調解決價格、收費矛盾糾紛。負責本區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府其他部門的價格和收費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十二)負責區管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格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定和管理過程中的定價成本的監審及調查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對區價格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負責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指導價格評估、鑑證工作。指導價格諮詢、服務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三)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指導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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