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情況
機構改革後,共設定區級黨政機構43個。
其中,黨委機構13個: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政府機構30個。
機構設定
重慶市合川區政府辦公室
重慶市合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合川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
重慶市合川區民政局
重慶市合川區司法局
重慶市合川區財政局
重慶市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合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合川區交通局
重慶市合川區水利局
重慶市合川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重慶市合川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合川區審計局
重慶市合川區統計局
重慶市合川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合川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合川區林業局
重慶市合川區信訪辦公室
重慶市合川區大數據套用發展管理局
重慶市合川區招商投資促進局
重慶市合川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組建機構
組建區生態環境局。將區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區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區農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職責整合,組建區生態環境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實行以市生態環境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不再保留區環境保護局。
組建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將區農業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區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將區農業委員會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交通委員會。區委農村工作委員會更名為區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與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合署辦公。不再保留區農業委員會。
組建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將區文化委員會(區體育局)、區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區體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區文化委員會、區旅遊發展委員會。
組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職責,相關機構的老齡工作職責,以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區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和市委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組建區應急管理局。將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區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區煤炭工業管理局的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區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區林業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區應急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和市委有關改革部署實施。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區應急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組建區醫療保障局。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醫療保障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重新組建區司法局。將區司法局、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有關法制工作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區司法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組建區科學技術局。將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科學技術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區知識產權局)。
組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民防辦公室)的職責,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民防辦公室)。
組建區水利局。將區水務局、區移民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區水利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水務局、區移民局。
重新組建區林業局。將區林業局職責,以及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水務局、區農業委員會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區林業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由同級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歸口管理,領導班子實行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
組建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責基礎上,組建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區大數據套用發展管理局。將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人工智慧、大數據、信息化推進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審核公共信息資源整合與套用、智慧城市建設職責等整合,組建區大數據套用發展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網路空間安全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建區招商投資促進局。將區商務局的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促進工作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推進實施區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內資工作、協調推進重大招商項目職責等整合,組建區招商投資促進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將相關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職能轉變、電子政務建設、政務服務平台管理等職責整合,組建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最佳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的有關糧食方面管理職責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保留區糧食局牌子。
最佳化區審計局職責。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其他改革
人大機構
深化區人大機構改革。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的監督職能,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定,更好發揮其職能作用。整合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職責,組建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將人大法制委員會更名為人大監察和法制委員會。
政協機構
深化區政協機構改革。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最佳化政協專門委員會設定,更好發揮其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調整完善政協農業和農村、文化文史和學習、教科衛體等專門委員會,其他專門委員會可按規定設定。
群團組織
深化群團組織改革。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群團組織改革的部署要求,繼續推進群團組織改革創新。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緊緊圍繞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這條主線,強化問題意識,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由群團組織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民眾功能,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著力解決“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等問題。完善群團組織體系、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探索群團組織機關綜合設定,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把群團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