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教育委員會

機構設定

目前區教委機關內設區委教育工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外事管理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語言文字)、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督導室、招生考試管理科、安全穩定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等10個科室。下設75所事業單位,其中:職業高中1所、完全中學6所、普通國中1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5所、普通國小38所、學前教育5所、特殊學校1所、進修教育1所、電大教育1所、事業單位6所。

主要領導

主任包茹華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教育體制改革和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管理區屬中國小、所屬事業單位,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承擔義務教育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責任,制定並實施促進教育資源向邊遠薄弱學校傾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對中國小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5、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職業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

6、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督促檢查對教育的財政撥款和教育稅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監督檢查招生經費收支情況。

7、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擬訂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的責任。

8、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9、主管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牽頭擬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10、負責全區學籍管理工作。

11、負責擬訂各類教育招生計畫,負責各類教育考試、錄取管理工作。

12、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負責與國際及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僑務工作。

13、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14、負責所屬學校國有資產監管;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學校後勤改革工作。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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