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4〕71號
長壽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提請市政府審批〈重慶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請示》(長壽府文〔2014〕22號)收悉。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慶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以下簡稱《規劃》)。
二、重慶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範圍為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兩個片區,規劃面積24.8平方公里,規劃建設面積9.86平方公里。其中,長壽湖片區東到長壽湖,西接雙龍鎮鎮區,南以上硐村為界,北到響塘村為止,規劃面積20.6平方公里;長壽(菩提)古鎮片區東到長洪路,西接菩提山景區,南以長巫路為界,北到桃源北支路為止,規劃面積4.2平方公里。
三、重慶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空間布局為“一區兩片五組團”。“一區”: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兩片”:以湖泊資源為核心的長壽湖片區和以文化資源為核心的長壽(菩提)古鎮片區。“五組團”:長壽村組團,以回龍村、東海村等區域為核心,規劃面積約7.2平方公里;水世界組團,以響塘村等區域為核心,規劃面積約3.2平方公里;臥龍谷組團,以群力村、紅岩村等區域為核心,規劃面積約7.6平方公里;創意澗組團,以青觀村、上硐村等區域為核心,規劃面積約2.6平方公里;菩提古鎮組團,以長壽古鎮及菩提山景區等區域為核心,規劃面積約4.2平方公里。
四、重慶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定位為:以自然生態為特色,以長壽文化為內涵,以“運動、浪漫、養生”為導向的多元有機、功能複合的城市近郊湖泊型生態旅遊度假區。
五、重慶長壽湖―長壽(菩提)古鎮旅遊度假區土地按用途劃分為:居住用地258.2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26.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02.8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10.4%;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285.7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29.0%;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216.9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22.0%;公用設施用地5.5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0.56%;綠地與廣場用地117.7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11.9%。
六、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一是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度假區開發建設。《規劃》要與長壽區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機銜接,確保規劃的統一性。嚴格按照《規劃》進行開發,以旅遊設施、旅遊房地產為主,不得搞“小產權房”等違規開發,不得建設高爾夫球場等成本高、浪費大的項目,不得突破規劃範圍。二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度假區開發應與自然保護區有機銜接,注重對生態環境和自然、人文景觀的保護,增加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措施。三是度假區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等基礎設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過PPP模式選擇有實力的業主進行統一建設。要以市場為基礎,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五是對度假區周邊利用自住房參與旅遊服務的,要統一接待標準,注重房屋安全,防止無序經營。
七、《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如需調整,須按法定程式報批。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