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組建重慶仲裁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會的通知

渝府發〔2013〕41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
組建重慶仲裁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會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仲裁委員會第三屆委員會五年任期已屆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重慶仲裁委員會章程》的規定,市政府決定組建重慶仲裁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會,聘任下列人員為重慶仲裁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會委員:
主任:劉強 市政府副市長
副主任:張曉濤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陳勝才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學校長
委員:向守謙 重慶仲裁委員會第三屆委員會副秘書長、
辦公室副主任
章建東 重慶仲裁委員會第三屆委員會副秘書長、
辦公室副主任
余曉斌 市城鄉建委總經濟師
喬墩 市交委副主任
鄭鍵 市司法局副局長
胡長明 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
陳思聰 市國資委副主任
陳速 市工商局副局長
曹子瑋 市金融辦副主任
陳鋼建 市工商聯副主席
韓德雲 市律師協會會長
秘書長:張曉濤(兼)
重慶仲裁委員會的職責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公正、及時地仲裁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
重慶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是重慶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辦理接待諮詢、受理案件、組織仲裁、文書檔案管理、理論研究和仲裁員管理等工作。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抄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
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高法院,
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各人民團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5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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