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加快打造我市眾創、眾包、眾扶、眾籌(以下統稱四眾)等支撐平台,培育新引擎,壯大新經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新要求,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改革開放為驅動力,構建高效、協調、共享、開放的四眾平台體系,最佳化勞動、信息、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資源配置,不斷激發廣大人民民眾和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推動線上與線下、傳統與新興、引導與規範相結合,營造四眾發展的良好環境,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更大範圍、更深程度、更高層次發展,為重慶打造西部創新中心和內陸開放高地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和勞動者的主體地位,尊重市場選擇,積極發展有利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激發大眾智慧、滿足人民民眾需求、創造經濟成長新動力的新模式、新業態。

――包容創業創新。以更包容的態度、更積極的政策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寬鬆環境,激發人民民眾的創業創新熱情,鼓勵各類主體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帶來的新機遇,積極探索新平台、新形式、新套用,開拓創業創新發展新空間。

――公平有序發展。堅持公平進入、公平競爭、公平監管,破除限制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的不合理約束和制度瓶頸,營造傳統與新興、線上與線下主體之間公平發展的良好環境,維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引導各市場主體規範有序發展。

――最佳化治理方式。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大力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提升公共服務。發揮企業內部治理和第三方治理作用,健全政府、行業、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機制,推動四眾持續健康發展。

――深化開放合作。“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充分利用四眾平台,最佳化配置國際國內創新資源,借鑑先進管理經驗,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鼓勵採用四眾模式搭建對外開放新平台,面向國際國內市場拓展服務領域,深化創業創新國際國內合作。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四眾平台,著力營造有利於四眾平台發展良好環境,助推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達到600億元以上,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5%左右,科技企業達到2萬家,科技對經濟成長貢獻率超過60%。

二、重點任務

以搭建基於網際網路的眾創空間體系為載體,聚集全社會各類創新資源,轉變由特定企業或機構完成所有創新任務的傳統方式,鼓勵廣大創業創新者依託網路空間自願、公平參與任務分包,政府、機構、企業、平台為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精準幫扶與服務保障。

(一)構建多維眾創空間體系。

最佳化創新空間多維立體布局,合理配置全社會各類創新資源,構建融合線上服務平台、線下孵化載體、創業創新輔導、技術與資本銜接等多元功能且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

1﹒構建特色鮮明的三級眾創空間體系。打造國家級眾創示範區,依託兩江新區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加快網際網路產業園、兩江創新創業城、仙桃數據谷、石子山青年社區等創業創新園區建設,引進和培育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的創業創新孵化運營團隊,吸引高端產業協同創新中心、成果轉化服務中心、檢驗檢測服務中心、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創業導師輔導中心等創新資源集聚,形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眾創空間品牌。打造一批市級眾創示範視窗,鼓勵高新區、經開區、璧山高新區、長壽經開區、萬州經開區等國家級科技園區和產業園區,創建市級“雙創”示範基地,重點圍繞科技、教育、優勢產業等創業創新資源優勢,差異化集聚一批功能齊備、服務完善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星創空間等新型眾創空間,構建引領全市眾創生力軍的示範視窗。打造一批區縣(自治縣)眾創示範點,支持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充分結合現有產業園區或孵化器,利用閒置商業樓宇、工業廠房等載體,圍繞特色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先進制造業等產業,就地就近建設一批中小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區、樓宇產業園等特色眾創空間,構建支撐全市眾創發展的基礎性培養、輸送平台。

2﹒建設一批專而精的行業性眾創示範平台。鼓勵汽車、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裝備製造等行業的龍頭企業按照市場機制與其他創業主體協同聚集,最佳化配置技術、裝備、資本、市場等創新資源,圍繞主營業務方向,按照“一行業一眾創空間”布局,建設10家以上行業性眾創空間,構建龍頭企業與中小微企業共同成長發展的產業創新生態群落。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發揮科研設施、專業團隊、技術積累等優勢,圍繞共性技術套用、重點學科建設,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設10家以上以科技人員為核心、以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內容的眾創空間,為科技型創業創新提供專業化服務。

3﹒推動開放式網路眾創空間發展。鼓勵行業領軍企業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線下主體通過網路平台向各類“雙創”主體開放技術、開發、行銷、推廣等資源,以科技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為核心,以信息和資本為紐帶,跨行業、跨學科、跨區域整合培訓服務、技術支撐、企業管理、產品評估、市場行銷、投融資支持等創業創新資源,構建一批線上線下融合的開放式眾創空間,推動基於“網際網路+”的創業創新活動加速發展。

(二)打造全產業鏈眾包體系。

藉助網際網路手段,將傳統由特定企業或機構完成的創新任務向自願參與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分工,構建起高效銜接、分工合理、集智創新、便捷創業、靈活就業的眾包服務體系。

1﹒支持大型企業、研發機構建立眾包網路。支持我市各行業龍頭企業以及中科院綠色智慧型技術研究院等研發機構,結合其內部需求、研究攻關領域,通過自有供應鏈網路或網際網路平台向企業內部、同行專家、產業鏈供應商以及社會大眾,分包或徵集研發技術解決方案、新產品設計創意、疑難問題研究等創新任務,激發員工創造力,釋放創客、“民間高手”聰明才智。同時,積極最佳化生產各環節分工,將產品配件、物流、售後服務、技術諮詢等產業鏈環節分包給自願參與的專業機構或個人,聚集跨區域標準化產能,實現成本降低和提質增效。

2﹒推動政府公共服務供給眾包。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將過去由員工、部門、單位執行的部分工作任務,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分包給非特定的中小微企業或個人去解決和承擔。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結合自身業務需求設定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業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員或自由職業者兼職。支持將不涉及隱私和秘密的地理信息、巨觀經濟、醫療健康、優質教育、交通運輸等政府公共基礎信息線上共享或分發,推動政府公共服務眾包,鼓勵社會大眾開展基於公共信息的線上信息增值服務。

3﹒推進社會眾包服務發展。繼續支持豬八戒網等本土第三方眾包平台發展,構建集成化總包、專業化分包的綜合科技服務模式,及時對接撮合碎片化的創新任務和工作分工,實現各類創新資源跨地區、跨行業高效集成和聯動。鼓勵在渝生活服務類平台集聚各類社會分散閒置資源,構建規範發展的社會分享經濟新模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多點執業,鼓勵中小微企業、個人利用自身專長參與承接各類眾包任務,打造人民民眾廣泛參與、互助互利的社會服務眾包生態圈。

(三)夯實多層次眾扶體系。

運用市場化手段,充分整合全社會資源,構建政府和公益機構支持、企業幫扶援助、個人互助互扶等多種方式相融合的眾扶生態體系。

1﹒促進政府公共眾扶。建設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推進公共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及時為各類創新者提供全方面科技資源對接服務。最佳化微型企業創業服務平台,為小微企業提供註冊諮詢、創業培訓、執照領取、政策解讀、扶持項目申請、孵化園區入駐、企業信息查詢等一站式服務。加快建設國家專利信息服務(重慶)中心和專利雲平台,提供公益性的基礎專利信息服務和低成本的高端專利信息服務。完善兩江雲服務平台對外服務功能,為創業創新者提供高標準、低成本數據託管、大數據計算等雲服務。

2﹒鼓勵公益機構眾扶。加快圍繞“6+1”支柱產業、十大戰略性新興製造業、十大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建立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行業協會或產業聯盟,開展產業共性技術標準創新、研製和套用,為全行業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者開放共享基礎性專利或技術資源,打破創業創新技術壟斷和壁壘。充分發揮各類行業協會的服務功能,及時為各類創業創新者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諮詢、產業動態、侵權維權等專業化服務。

3﹒支持企業分享眾扶。鼓勵我市各行業龍頭企業向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者開放具有公共屬性的私有標準,提供兼容開發的基礎資料、資源及開發平台,促進行業產業鏈協同發展。鼓勵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重慶車輛檢測研究院、重慶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等檢測機構,加強基礎能力和條件建設,面向全行業提供設計開發、生產製造和售後服務等全生命周期服務。

4﹒引導大眾互助眾扶。鼓勵以成功創業的企業家、金融機構及風投企業負責人、創業諮詢師等為主體的創業導師群體,進駐眾創空間、線下社區等基地,開展創業論壇、創業沙龍、項目路演、創業名師大講堂等創業培訓、指導活動,分享創業創新成功經驗。開展創業明星等創業典型宣傳評比活動,共享初創期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增強大眾創業創新能力。

(四)規範穩妥發展眾籌。

多渠道、多方式募集資金,滿足產品開發、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的融資需求,構建起高效靈活、方式多樣、風險可控、服務小微、發展可持續的眾籌資金融通體系。

1﹒整合政府資金支持。充分發揮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天使、種子等政府性引導基金作用,按照“一園區一基金”的模式,以龍頭企業、區縣(自治縣)園區等為主要發起人,聯合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具有地域約束、行業約束等準公益屬性的股權投資基金,為早中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解決直接融資需求。

2﹒支持發展實物眾籌。鼓勵各類創新型企業、眾創空間利用自有平台和網際網路,搭建新產品交易展示載體,及時發布消費電子、智慧型家居、健康設備、特色農產品等消費類創新產品研發或預生產信息,開展以商品獎勵為回報的實物眾籌服務。積極支持藝術、出版、影視等創意項目在加強內容管理的同時,依法開展以消費體驗為回報的實物眾籌服務。

3﹒規範發展股權眾籌。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新要求,研究探索股權眾籌融資,促進新業務、新模式創新,幫助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方式募集早期資本。加強對眾籌投資者的管理,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引導有投資經驗、有經濟基礎、有專業背景的特定人群參與股權眾籌融資,防範金融風險。

4﹒規範管理網際網路借貸。進一步規範網路借貸管理,金融管理部門以及公安、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對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和網際網路保險等領域監管,規範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等開展基於用戶交易數據的信貸服務。在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穩步發展開辦網貸業務的小貸公司和基於網際網路開展消費金融、支付、保險、擔保等業務的機構。

三、營造構建四眾平台的良好生態環境

(一)完善市場準入與監管。建立四眾平台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規範四眾平台特別是眾籌平台篩選機制、營運邊界,在放寬市場準入的同時,強化對四眾平台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違規者的處罰力度,讓真心實意開展創業創新的大眾得到更好發展。推行行政審批權力清單,明確行政管理權力邊界,減少政府對市場經濟活動的干預。建立監管部門責任清單,明確監管部門法定責任,在職責範圍內積極破解創業創新難題,為創業創新者保駕護航。

(二)建立健全創業創新培訓輔導機制。實施GYB(創業意識)、SYB(創辦企業)、IYB(提升企業)就業創業技能培訓計畫,實現對入駐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平台的創新型人才全覆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針對性開展創業培訓和指導。力爭到2020年建立完備的創業創新輔導體系,累計培訓人次達到100萬以上。

(三)構建開放式公共創新服務體系。建立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信息資源向全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完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基地)向社會開放機制,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有力支撐。鼓勵區縣(自治縣)園區圍繞支持創業創新建設公共服務平台並對外開放。鼓勵企業建立一批專業化、市場化的檢驗檢測服務平台,面向全社會開展新產品、新技術小試、中試等檢驗檢測服務。

(四)加大創業創新融資支撐。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四眾平台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穩步開展智慧財產權、倉單、訂單、應收賬款、固定資產設備等抵押、質押融資。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銀行與投資基金、融資擔保、保險等機構合作,為符合條件的四眾平台提供“股權+債權”“貸款+擔保”“貸款+保險”等融資服務支持。引導小貸公司適度降低利率,創新貸款產品,為企業或創業創新團隊提供小額授信支持。

(五)鼓勵各類創業創新人才引進和培育。瞄準美國矽谷等世界著名創新園區和北京、深圳等國內創新城市,大力引進“百人計畫”“千人計畫”“萬人計畫”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創業領軍人物帶領的核心研發團隊。實施“三百科技領軍人才引進培養計畫”,培育引進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投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各100名,形成適應創業創新需要的高端領軍人才支撐隊伍。最佳化高等院校專業學科設定,圍繞“6+1”支柱產業、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以企業“點菜”模式最佳化專業設定及課程設計,培養企業型人才,提升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六)積極舉辦各類創業創新活動。紮實辦好高新技術交易博覽會、“雙創活動周”“科技活動周”等創業創新節會活動,為各類創業創新者提供新產品、新技術交易展示舞台。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網際網路+”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等特色創業創新主題展示活動,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熱情。力爭2020年全市科技成果交易額達到200億元以上,“十三五”期間累計突破1000億元。

四、完善扶持機制

(一)最佳化信用服務體系。依託“信用重慶”網站,建立四眾平台信用承諾制度,逐步形成行業信用自律規範。建立四眾平台與用戶的誠信“紅黑榜”制度,完善信用記錄查詢和信用報告使用機制,推動信用信息獎懲套用。引導建立實名認證制度和信用評價機制,規範信用信息採集、處理、評價、套用、交換、共享和服務。鼓勵四眾平台成立信用數據共享聯盟,推進與相關基礎資料庫、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等的協同。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註冊和經營便利化,嚴格金融關聯產業以及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產業的市場準入,依法實行“先證後照”,憑許可辦理登記;對鼓勵發展的科技研發、創意設計、數據處理、信息套用等領域的企業,依法實行“先照後證”,允許其利用家庭住所、租賃房、商業用房、閒置庫房、工業廠房等作為創業場所,引導企業利用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集中辦公,在滿足監管條件的前提下,開展“一址多照”等註冊便利化試點。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套用。促進工商、稅務、質檢等政務部門與四眾平台的信息互聯共享,為四眾平台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建立健全四眾平台在信息內容管理、智慧財產權、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路安全等方面的責任機制,促進其良性有序發展。完善行業糾紛協調和解決機制,建立線上爭議解決與第三方調解機制。

(三)加大財稅扶持力度。落實水、電、氣、物流以及通信等生產要素降費政策,降低平台運營成本。進一步簡化創業創新平台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進口研發設備關稅減免等普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優先在各類創業創新平台開展“創新券”“創業券”試點。落實四眾平台及孵化企業稅前抵扣、延期繳納稅款等政策措施。四眾平台符合有關規定的,可納入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四)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資料庫與各類創業創新平台的綠色通道,構建一站式的智慧財產權認證、維權服務體系。加大智慧財產權侵權打擊力度,按國家要求實施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審合一”。完善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線上文化創意、研發設計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執法。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協調和科學施策。依託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四眾平台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精心組織謀劃,加強工作統籌,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建立目標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健全四眾發展的專家顧問機制,加強第三方跟蹤評估與決策諮詢服務,積極研究四眾平台發展政策。

(二)加大督查督辦力度。研究建立依託四眾平台和網路化手段依法高效實施行政管理的新機制,推動工商監管標識在四眾平台上的套用,推行及時辦結工作機制。建立覆蓋工商、稅務、公安、司法等部門的聯合執法體系,及時跟蹤查處四眾平台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事件。加大對部門工作情況的督查督辦力度,確保四眾平台建設高效推進。

(三)加強輿論引導。培育創新文化,倡導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弘揚創新精神。引導媒體加大創新企業、創新成果、創新品牌宣傳,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成功經驗。加強政策宣傳,建立試錯、容錯和糾錯機制,營造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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