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成立於1955年8月,1978年12月恢復重建。在市(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市(縣)政府、市(縣)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醴陵市檢察院緊緊圍繞檢察工作主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檢察業務建設、隊伍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現已建設成為設計合理、美觀適用、功能齊全、環境優雅、管理規範的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
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和湖南省委關於加快檢察機關“辦公用房、技術用房”建設的要求,2003年11月,經株洲發改委批准立項進行檢察偵技大樓建設,共規劃用地25.1畝,總建築面積10202平方米,集技術用房、辦公用房於一體。內設辦公室、會議室170餘間,14個內設科室分設辦公室;設立了獨立的審訊室、詢問室、監控室、偵查指揮中心、錄音錄像設施;配備了先進的信息網路系統,區域網路、機要通道、多媒體會議系統與省、市院聯網;配置了電子屏顯示系統,在大門口設立舉報中心,使受理舉報、申訴視窗前移,標誌著醴陵檢察事業已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共有在職在編幹警76名,下設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職務犯罪預防科、司法警察大隊、控告申訴科、偵查監督科、公訴林檢科、民事行政檢察科、監所科、技術科、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案件管理中心等14個部門,年平均辦理各類案件900餘件。
2009年以來,醴陵市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以班子建設為重點,突出以人為本,堅持典型引路,用機制創新抓教育管理,深化檢察改革,加大教育培訓,嚴格規範執法,努力推進檢察工作健康、協調、創新發展。查辦了一批有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嚴厲打擊破壞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等團伙犯罪案件、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案件,強化法律監督,使無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使有罪的人受到了法律懲罰,維護了公平正義。
在湖南省檢察機關分類綜合考核中,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別位列全省A類基層檢察院第一、第二、第一,先後榮獲湖南省先進基層檢察院、湖南省先進政法單位、湖南省文明單位、全國文明接待室、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第三屆全國十佳基層檢察院提名獎,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政府各記集體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全國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保障現代化“四化”建設示範院,被株洲市委、株洲市委政法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被醴陵市委評為全市十佳基層黨組織。湧現了全國模範檢察官肖玲、湖南省十佳青年衛士王新、株洲市平安衛士李雲才、株洲市十大職業道德標兵楊林英等一大批先進個人,三年來共受到上級機關表彰獎勵215人(次)。
機構設定
政工科
負責全院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本院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調配及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對後備幹部的考察工作;《檢察官法》及配套規定的組織實施和法警警銜的呈報審批工作。負責全院的政治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本院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秘書工作;負責組織本院的普法教育,本院年度考核工作,全院的教育培訓;組織管理檢察幹部在職培訓和學歷教育。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和催辦督辦,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檔案起草、秘書事務、機要文電處理、檔案打字、檔案收發等工作;組織宣傳工作、編髮情況反映、工作簡報、專題調研等內部信息刊物;開展執法大檢查;負責本院檢委員的日常工作,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負責檢察統計、檔案管理以及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管理;負責檢察年鑑的編纂。
技術科
運用技術手段參與偵查工作,收集、固定證據,申請進行法醫、文檢、痕檢、司法會計、視聽資料、理化檢驗等項技術鑑定及覆核工作;開展刑事偵查技術科學研究;負責通訊和計算機技術的推廣與套用。
反貪局
負責轄區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配合外地檢察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協查;參與對跨地區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院交辦的貪污賄賂要案的偵查工作。
預防科
負責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
控申科
受理公民和單位的舉報、控告、申訴及有關線索的初查工作;統一管理本院受理的舉報線索;承辦要案線索的報送;辦理由本院管轄的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案件;負責對舉報人的獎勵工作;綜合反映控告申訴和舉報情況;開展檢察宣傳,搞好信訪工作;研究制定全院控告申訴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反瀆局
負責轄區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配合外地檢察機關對瀆職侵權犯罪案件進行協查;承辦上級院交辦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研究制定全院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院所屬內部機構和檢察人員的紀律檢查、監察工作,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及在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規定的情況;受理對檢察人員違法違紀的控告、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處檢察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等工作。
檢務督察室
負責對執法質量、執法辦案、幹警紀律作風進行督查;組織本院業務部門案卷質量檢查;健全本院各項監督制度。
監所科
負責對轄區內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及監獄、勞動教養所的執法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承辦發生在監管場所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被監管改造人員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公訴工作。負責受理被監管人員及其親屬的控告,申訴和舉報工作。配合搞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研究制定全院監所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偵查監督科
負責轄區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刑事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工作;承辦公安機關提請複議、提請延長羈押期限等案件;研究制定全院偵查監督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公訴科
負責對一審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負責對偵查、審判活動的監督;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情況,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制定全院公訴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林檢科
負責全市有關林業犯罪案件,打擊森林犯罪。
民行科
負責轄區內民事、經濟、行政沂訟活動的監督工作,辦理管轄範圍內有關的提請抗訴案件並承但出庭工作;研究制定全院民事、行政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法警大隊
負責保護本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現場;執行傳喚、拘傳,參與搜查和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送達法律文書;完成業務部門辦案中需要司法警察執行、協助執行的任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