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法學[學科名詞]

醫事法學[學科名詞]

醫事法學是一門新興學科,是醫學與法學的交叉和融合。近幾年來,隨著醫藥衛生事業迅速發展,社會上對具有醫事法學方面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才高度重視,在整個衛生領域裡,無論是在各級各類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還是在醫療投資公司和律師事務所,對掌握醫學、管理學、法律的複合型人才都極為緊缺,目前我國在醫事法學領域內人才培養尚在起步階段,這一專業方向的確立充分發揮學科優勢,能夠培養出實用型人才。

基本信息

高校專業

目前,國內只有少數幾所大學開辦此專業,如吉林大學,東南大學、天津醫科大學、西南醫科大學、河北聯合大學、大連醫科大學、貴州醫學院、江西中醫學院(已經取消)、貴州中醫學院、錦州醫學院、湖北中醫藥大學、昆明醫科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安徽醫科大學等院校,從已經有畢業生的院校來看,該專業就業趨勢非常好。總的來看,該專業人才非常緊俏。各個院校本科醫事法學專業開設的學制也各不相同,有6年制(如吉林大學)、5年制(西南醫科大學)、4年制(安徽醫科大學)等。開設該專業研究生的院校更是鳳毛麟角,授予的學位,設定該專業的院系也沒有統一,如西南政法大學和東南大學在民商法專業下開設醫事法學方向、西南醫科大學則有臨床醫學(醫事法學)和法律碩士(醫事法學)、吉林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開設醫事法學方向、中國政法大學開設醫事法學方向的在職研究生等等。

一、專業性質特點

醫事法律專業是一個面向新世紀的新興複合專業,他立足於法學與醫學的交叉,旨在為適應國家法制建設和日益深入的衛生體制改革的需要,培養適應21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基礎紮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新精神和系統的專業基本理論與實際工作能力的,具有從事普通法律、醫事法律、衛生行政管理、法學和衛生法學教學與研究的高級專門人才,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醫療機構、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簡單的說,就是培養既懂醫又懂法的高級複合型專業人才。

在校期間,我們要經歷新型的雙學科教育並進行法律專業實習和醫學臨床實踐,我們不但要學習教育部規定的法學專業的14門核心主幹課程:法理學、法律邏輯、法制史、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經濟法、國際私法、智慧財產權法、行政訴訟法、國際經濟法、契約法、證據學等課程;還要學習與醫療相關的法學課程:醫事法學、衛生法律、醫療法律實踐、醫療仲裁和訴訟、醫事法律案例研究等等;同時,更為獨特的是,我們還會學習中醫學概論、現代醫學概論(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臨床醫學概論、預防醫學概論等系列醫學課程。學生在校期間,該專業還會重視學生的法學與醫學法律問題的分析、研究和辦案能力的培養。

總的來說,大學期間,我們應掌握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醫事法學、普通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具備現代醫事法律活動中的基本問題的解決能力及具有從事法律工作的素質和有關知識;了解國內外醫事法律的理論與實踐,了解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急難重症的處理原則;了解人類疾病病因、病理分類的基本理論和技能。畢業時的我們應該是既有理論又能實踐,既懂醫又懂法的適應社會需求的高級複合型人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者畢業時根據高校自身決定授予管理學、法學或者醫學學士學位。

二、社會需求及辦學現狀

醫事法律專業是適應依法治國、人們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斷提高,醫療衛生和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與發展需要,依法規範醫患關係、依法預防和處理醫患矛盾而誕生的新興專業。隨著我國法律建設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醫療衛生單位和公民維權的法律意識都在不斷地增長,因醫療糾紛而發生的訴訟案件近年來呈不斷上升的趨勢。據專家預測,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實施後,與其相關的權益訴訟將會大幅度地增加。其實,從近幾年央視“3·15”晚會統計的消費投訴已可以看出,醫療消費的投訴卛大幅上升,已位居前3位。規範醫療衛生服務,同時將醫療糾紛的處理納入國家法制化的軌道,已是當務之急。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衛生行政部門、醫療保險機構、醫學院校和各級醫療單位,長期以來嚴重缺乏具有醫學與法學複合知識結構人才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已成為制約這一領域法制化進程的重要因素。在醫療衛生系統和執法機構迫切需要既懂醫療衛生保健知識,又熟諳法律知識的人才,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培養一批既懂醫學又精通法律的複合型專門人才,是醫學界、法學界和教育界共同關心的問題。

三、畢業去向 

(一)繼續深造是非常重要的途徑,及早積極準備報考研究生,如報考法律專業碩士,還可以報考各部門法研究生。

(二)就業去向:該專業畢業生適合於省內外各級醫療、預防、保健、保險、防疫和其它醫療衛生機構;醫藥生產、銷售企業;各級醫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各級公安、檢察、法院和法務部門;律師事務所和其它法律服務機構、醫學院校等教育單位、政策研究機構、文化新聞部門、各人民團體與企事業單位從事法律諮詢、法律實務、行政管理、教學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圖書信息

醫事法學[學科名詞] 醫事法學[學科名詞]

書 名: 醫事法學

作 者:劉鑫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5月

ISBN: 9787300105376

開本: 16開

定價: 35.00 元

內容簡介

《醫事法學》講述了:法學從來都是一門與實踐緊密聯繫的學科,法律規則從來都是建立在具體的社會實踐基礎之上的。脫離實際、脫離實踐研究法學,只會是空中樓閣、無源之水。而正在大學殿堂學習的法律、醫學專業學生,對醫療實踐中產生的法律制度、法律糾紛缺乏基本的感性認識。

作者簡介

劉鑫,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衛生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法醫師。現任《證據科學》(原《法律與醫學雜誌》)編輯部主任,《中國病案》編委,《中國現代藥物套用雜誌》編委,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中國醫師協會維權部委員,中國醫院協會醫院法制專業委員會委員,中華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主要從事衛生法學研究,側重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糾紛防範理論與實務研究。著有《病歷規範化書寫與舉證》、《醫療告知與維權指南》、《醫療糾紛處理法律事務文書寫作》、《醫療侵權案件認定與處理實務》、《護理執業風險防範指南》等書。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醫事法律

第二節 醫事法學

第二章 患者的權利

第一節 患者權利概述

第二節 患者的人格權

第三章 醫療執業資格

第一節 醫療執業資格概述

第二節 醫療機構

第三節 執業醫師

第四節 護士

第五節 執業藥師

第四章 醫師執業義務

第一節 醫師注意義務的概念

第二節 醫師注意義務產生的淵源

第三節 醫師的結果預見義務

第四節 醫師危害結果避免的義務

第五節 醫師履行執業注意義務的能力

第五章 醫療執業規則(上)

第一節 醫療執業規則概述

第二節 診斷和治療規則

第六章 醫療執業規則(下)

第一節 告知與說明概述

第二節 國外醫療告知制度簡介

第三節 告知與說明的要求

第四節 知情同意書的法律意義

第五節 知情同意權的法律性質分析

第六節 侵犯知情同意權法律責任的構成及承擔

第七章 醫療文書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醫療文書概述

第二節 病歷的所有權

第三節 醫療文書屬於訴訟中的書證

第四節 醫療文書的證據價值

第五節 病歷證據真實性的認定

第六節 病歷的保全

第八章 醫療技術臨床準入

第一節 醫療技術與管理

第二節 醫療技術準入制度

第三節 國外醫療技術準入制度

第四節 我國的醫療技術準入法律制度

第九章 醫療新技術面臨的法律挑戰

第一節 與醫學研究中臨床試驗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二節 人工生殖技術臨床套用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 基因技術臨床套用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四節人體器官移植臨床套用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五節 腦死亡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六節 安樂死的相關法律問題

第十章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第一節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概述

第二節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組織

第三節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程式

第四節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原則

第五節醫療事故鑑定與醫療過錯司法鑑定

第十一章 醫療服務契約及糾紛解決

第一節醫療服務契約概述

第二節 醫療服務契約的相關事項

第三節 醫療服務契約糾紛的處理

第十二章 醫療侵權糾紛及解決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醫療事故侵權糾紛的歸責原則與舉證

第三節 醫療事故侵權賠償項目及計算

第十三章 藥品和醫療器械糾紛及解決

第一節 中國藥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節 中國醫療器械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節藥物臨床試驗的相關法律問題

第四節藥品不良反應相關法律問題

第五節 藥品未註冊信息相關法律問題

第六節 植入類醫療器械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十四章 醫療執業行政法律責任

第一節 醫療執業行政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與公共衛生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三節 與醫療服務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四節 與健康產品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五節 與醫療保障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 醫事刑事法律責任

第一節 醫事刑事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與公共衛生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三節 與醫療服務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四節 與健康產品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五節 與醫療保障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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