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申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種觀點混淆了聖凡、性德和修德,是執理廢事的邪見。
有人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個說法對嗎?我們千萬不要理解偏了,把這句話當成殺生吃肉滿足口腹之慾的藉口。“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來由,本是一個悲壯的典故。說的是明朝張獻忠攻打渝城,也就是現在的重慶時,在城外的廟裡駐紮,強迫裡面的和尚吃肉,當時有個叫破山的和尚說,只要你攻城後不屠城,我就吃肉。結果張獻忠答應了他。於是破山和尚一邊吃,一邊說出了這句話。他是為了數千百姓的生命才破戒的啊。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句話流傳甚廣,幾乎成為一般俗人和不知佛法者勸人吃肉飲酒的依據。若見有人吃素或忌諱什麼,則勸說何必執著呢,“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嘛。但是世人僅知濟公的此句,卻不知還有後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學我者下地獄,謗我者上天堂”,致使前述謬說流傳至今,招致口業,貽害非淺。
我們知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這種觀點混淆了聖凡、性德和修德,是執理廢事的邪見。一切眾生,都有佛性,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然在凡夫的地位,煩惱覆蓋,佛性不能顯現,若殺生吃肉必得多病短命的果報,來世還要做畜生償還命債。只有大神通聖人在特定情況下,為度眾生才示現吃肉,以掩蓋聖人之本,而其中密意凡夫不可能明白,濟公吃了兩隻死鴿可以吐出兩隻活鴿來。如果你也可以做到,儘管吃肉,作不到的話還是老老實實持戒吧!獅子跳的過去的懸崖,兔子去跳只能摔死。普通人沒資格模仿大成就者的不共行為。
茲摘錄印光大師斥責吃肉喝酒的邪見的開示,以正其訛。
《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一復龐契貞書》:“道濟禪師,乃大神通聖人,欲令一切人生正信心,故常顯不思議事。其飲酒食肉者,乃遮掩其聖人之德,欲令愚人見其顛狂不法,因之不甚相信。否則彼便不能在世間住矣。凡佛菩薩現身,若示同凡夫,唯以道德教化人,絕不顯神通。若顯神通,便不能在世間住。唯現作顛狂者,顯則無妨,非曰修行人皆宜飲酒食肉也。世間善人,尚不飲酒食肉,況為佛弟子。要教化眾生,而自己尚不依教奉行,則不但不能令人生信,反令人退失信心,故飲酒食肉不可學。彼吃了死的,會吐出活的(1),你吃了死的,尚不能吐出原樣的肉,何可學彼吃肉?彼喝了酒,能替佛裝金,能將無數大木,從井裡運來(2),汝喝了酒,把井水也運不出來,何可學他?《濟公傳》有幾種,唯《醉菩提》最好。近有流通者,雲有八本,多後人敷衍之文。《醉菩提》之若文若義均好,所敘之事,乃當日實事。世人不知所以然,不是妄學,便是妄毀。妄學則決定要墮地獄。妄毀則是以凡夫之知見,測度神通聖人,亦屬罪過,比之學者,尚輕之多多矣。見其不可思議處,當生敬信。見其飲酒食肉處,絕不肯學,則得益不受損矣。祈洞察是幸。”
(1)、“彼吃了死的,會吐出活的”:根據《濟顛大師醉菩提全傳》(天花藏主人編次)載,沈員外派家僕給濟公送兩隻熟鴿子和一壺酒,僕人路上偷吃一隻翅膀,偷喝了幾口酒。以為神仙也難知道,濟公指出,不承認,濟公於是到階前吐出兩隻鴿子,其中一隻少一個翅膀。
(2)、“彼喝了酒,能替佛裝金,能將無數大木,從井裡運來”:根據《濟顛大師醉菩提全傳》記載,淨慈寺遭火燒毀,重建需要大木頭,浙江沒有,濟公答應去四川化緣,結果醉臥三日,將大木頭走海路運到錢塘江,又運到寺內井裡。又喝酒後在殿內嘔吐,別人以為是嘔吐,實際上是給大殿佛像裝金,結果監寺少買一壺酒,又提前打開殿門,使一個佛像的胳膊一尺沒有裝上金。方丈罰監寺出錢買金子補上,但總不能與濟公所裝天然合一。
問:很多人喝酒吃肉時,會用“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句話為自己找藉口,請問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是什麼?
答:這種話是佛菩薩應化在六道里,特殊狀況之下教人開悟的。對於一個持齋、持戒很嚴,他非常執著,分別心很重,貪瞋痴慢都不肯放下,所以菩薩用這個示現,你持齋、持戒那個嚴肅都沒有用。像濟公長老、金山活佛,他專門就是對付這種人的。他什麼忌諱都沒有,所以酒肉穿腸過,佛在心中坐,他心裡真有佛。他確實對人、對事、對物他沒有對立,他沒有執著。沒有執著就是阿羅漢,沒有分別就是菩薩,這個我們都講得很清楚。你還有執著,戒持得再好,齋持得再好,你都比不上他。
所以他是幫你開竅,不是叫你不持齋,不是叫你破戒,不是的,他不是這個意思;他是提醒你,你要更重視實質的修行,那是形式。形式是對外的,為什麼要這樣做法?持得這么嚴?是教那個沒有學佛的人,剛剛初入門的人,給他做個好樣子;真正功夫得力,不是那個,這個一定要懂得。真正功夫得力是放下。所以你沒有放下,那都叫世間法,放下才叫出世間法。我們在《華嚴經》上講得很多,諸位要細心去體會。(淨空法師·答香港參學同修之七十一 2007/6/29)
辨析
首先,此話是道濟禪師所云,可是,悲哀就悲哀在人們忘記了後兩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此文出處有這樣一個故事,是這樣寫道的。明朝時期曾有修行人食肉飲酒求救人命的故事。 明朝末年,張獻忠做亂,山賊橫行,到處殺掠,百姓流離失所,四處逃難。在四川峨嵋山的地方,山賊劫掠,有一群百姓慌亂中逃入山中一寺院內,寺中的住持慈悲為懷,收容難民。誰知山賊追至寺內,劫財殺人,該住持認識山賊,懇求不要傷害百姓,無論什麼條件,只要做得到,住持都願承擔,但求放過這些百姓。 山賊曾受過住持的恩,不好意思一口拒絕,於是想出個鬼主意,好讓住持知難而退。於是山賊拿出一些酒肉對住持說:“和尚,我的條件很簡單,只要你吃了這些酒肉,我就放過這些人,決不失言。”眾人譁然!此計甚絕!修行人飲灑食肉,開齋破戒,將必打入畜道及餓鬼,受無量苦。只見住持拿起酒杯,氣定神閒地說:“我以酒代茶,各位飲茶。”說完一飲而盡。接著拿起塊肉說:“我以此肉作菜。請。”說完一吃而盡。面不改容。山賊為之一驚,只是有言在先,只好放過所有的人。 大家知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下面兩句嗎 此住持於險境,別無選擇,唯有犧牲舍確道程,為救人而開齋破戒,不懼落入惡道受苦。佛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正是大乘佛法的菩薩精神,此住持可謂真正的慈悲心食肉。
藏傳佛教
藏傳佛教觀點學佛人吃肉喝酒是有幾種情況的,第一種;在家修行人沒有受”不喝酒不吃肉”的戒,所以會出現吃三淨肉喝酒的現象。第二種;因原來在藏地因地勢偏遠,交通不便在很多地方根本沒有蔬菜可吃,所以老百姓和僧人只能靠吃糌粑和三淨肉—大體積的牛羊肉維持生存。但是作為出家的僧人是“絕對”不能喝酒的。隨著現代交通的便利,如今在藏地很多的僧人和修行人都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改為吃素。第三種;瑜伽師因是修密宗的所以他們會吃肉和喝酒,因他們不屬於顯宗的——受“八關齋戒”和“居士戒”的人。——修密者有自己的戒,同顯宗的戒律不一樣,“顯宗”是出家人修的法,“密宗”是適合在家人修的法。
描寫濟公活佛行為的“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 ”的句子,後面還有兩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 “酒肉穿腸過”指酒肉經嘴而入,通過腸道而出,不會留在身體內。“佛祖心中留”,這裡“佛祖”是指一種覺悟的境界,這種境界是“不可以言說,不可思議,是自然,是原始的本初狀態,是我們學佛的最終的終點。“心中留”用文字般若解釋指的是覺悟的境界留在我們的心上 。
“世俗諦”的心分為兩種“覺悟心”和“凡夫心“——“凡夫心”通過學習佛法在世間覺中自然顯露出“覺悟心”,“覺悟心”再進一步修煉至“無修”,最後自然展現出我們的原始本性——佛性。這種自然展現的佛性是一種能量,是無量的慈悲;無量的智慧;遠離戲論;遠離戲說;遠離言辭,遠離思議;所以自然超越“留”的感念!
因此在這樣的境界下,那已經沒有吃和不吃的概念,它已經遠離戲論,遠離言辭,遠離“二元“的分別念。當凡夫俗子在沒有通過佛法修持或者沒有達到這種“無二”境界時,被叫做“凡夫心”。 它還是帶著“五毒”煩惱,還存在分別念,有“吃”和“不吃”“好吃”和“不好吃”的帶著輪迴慾念,這樣的狀態下吃酒肉,所吃的眾生自然不可解脫。所以當我們沒有成就之前食肉時,一定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認為沒有了因果。
在藏地一般食肉,只會吃三淨肉(1;沒有看見為我殺2:;也沒有聽見為我殺;3;也不是為我而殺),雍仲本教的創始人幸饒彌沃如來佛祖曾經說過“如果身體不適時,醫生要求吃肉時,可以不聽我的。但是一定要吃三淨肉。”因我們靈魂的成就還需要健康的身體,身體的健康是保證我們成就的基礎。
藏地食肉時都會為所食的動物,念八字真言“嗡嘛智牟耶 薩勒德”和一些發願文和回向文,懺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