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劃入的職責 (四)劃出的職責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酒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3號)和《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酒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酒發〔2010〕29號)精神,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酒泉市中小企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由原市中小企業局(市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市中小企業局(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的職責。
2.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工業行業技術規劃、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審批、核准或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劃入市安監局承擔的全市煤炭經營監管職責。
4.市商務局承擔的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和食鹽流通職責。
(三)新增的職責
全市無線電管理職責。
(四)劃出的職責
1.將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將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應對氣候變化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出台的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市工業集中區、工業開發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承擔市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全市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
(五)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安全和酒泉市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上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組織規劃重大工業、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通信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並執行國家標準;負責推動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審核並負責組織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以先進技術提升改造傳統產業;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全市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八)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任務,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市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指導、推進全市工業、通信業節能工作,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推進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工業、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培訓。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信息業和產業化融合。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網、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促進全市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共享;協調全市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重大智慧卡套用項目實施和智慧卡套用推廣。
(十四)統一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聯繫市鹽務管理局和市相關通信管理部門及中央、省屬在酒企業。
(十六)負責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建議提案督辦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業務工作、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負責委內重要檔案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檔案的審核;負責機關內部行政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投資管理與規劃發展科
負責組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研究,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各項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規章和制度,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和相應政策措施;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市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外企業投資本市的工業項目對接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及工業集聚區建設;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行業企業調整、重組和管理創新。
(三)經濟運行與物流管理科
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產業預測預警,承擔工業和通信業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安全工作,參與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全市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負責編制全市工業現代物流業態發展規劃,指導工業集聚區和企業物流業態發展;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管工作;擬訂全市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緊急調運協調,承擔全市春運工作和重點工農業產品調運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全市企業鐵路專用線和企業自備車的協調、管理;負責聯繫中央、省屬在酒企業;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四)電力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電力生產運行調控目標,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協調解決發電、供電和用電的相關問題;監測分析全市電力生產運行,統計發布相關信息;牽頭全市電力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供用電安全運行;組織實施全市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與全市電力行業體制改革、規劃編制、工程項目審核、城鄉電網建設、電力市場培育和電熱價格調整等工作;負責新能源基地建設相關政策的組織實施和年度項目建設計畫的落實。
(五)安全生產與管道設施保護科
指導全市工業、信息化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酒泉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軍工科研、生產企業、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備案和監管;負責全市軍工設施安全監督管理、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軍品情報和智慧財產權、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契約鑒章、軍品外貿以及各項優惠政策落實等工作;承擔全市核事故應急管理、核循環產業鏈建設和核反恐技術支持工作;參與全市軍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工作。
(六)技術創新科
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管理企業技術中心;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產學研合作,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協調推進國家和省、市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擬訂、組織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專項規劃、政策並執行國家和省上標準;負責全市技術創新、新材料工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行業質量管理和創名牌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工藝美術系列和中小企業職稱評審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培訓。
(七)基礎產業與裝備製造產業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原材料、裝備製造產業和消費品產業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負責全市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工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推進全市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特色農產品加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以及新材料等產業發展;負責全市實施農藥準入管理,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套用,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全市鹽業行政管理,組織落實國家有關捲菸、食鹽和糖精等重要消費品的生產計畫;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
(八)環境資源科(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辦公室)
負責推進全市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推進清潔生產;執行國家和省上制定的主要工業產品耗能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企業遷建工作;負責全市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技改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全市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認證;聯繫協調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的相關事宜,承擔市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限制(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推廣套用新型牆體材料的有關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政策;負責組織制定全市新型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發展總體規劃、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工作,參與或組織生產新型牆體材料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推進全市建材產業發展,負責全市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發、生產新型牆體材料主導產品和新型牆體材料生產技術改造;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信息發布;負責對各縣(市、區)新型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等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行為。
(九)循環經濟發展科
負責擬訂全市工業和通信業循環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市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提出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負責全市循環經濟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評估和審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示範項目等工作。
(十)中小企業發展科
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負責監測分析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負責全市企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擬訂促進全市中小企業融資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融資性業務監督管理制度,會同金融機構解決融資性業務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金融機構建立全市企業融資體系,引導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融資試點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股權融資,推動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
擬訂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防範機制;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審核和相關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徵集及評價體系,指導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和中小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十一)信息化推進科(市信息動員和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協調全市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工業信息技術標準;協調全市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本機關信息化建設。
負責全市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重大項目;組織推進全市電子信息產業、軟體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全市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負責全市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資質管理;推進全市信息技術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根據國家無線電頻譜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全市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無線電台(站)和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根據授權,處理全市涉外及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市信息動員辦公室相關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工業結構調整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需報國家和省政府審批或跨多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並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以及需要國家綜合平衡的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產業基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推動工業結構調整。
3.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4.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協調職責,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的綜合安全生產監管、事故處理職責,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
5.煉化行業管理分工: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市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五、下設事業單位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下設1個財政全額撥款科級事業單位:酒泉市節能減排監察中心(酒泉市節能減排監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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