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初,鄭玉舉孝廉,任為從事,後授宣議郎侍恆王府司馬代理本州(鄚州)孔目、判官,掌管文書,推判獄案。治理有序,使吏不敢欺民,百姓安居樂業。以致“賓客敬仰”,“州將美其德行。”鄭玉還善於文章,代理鄚州孔目時,曾著《六縣紀綱》(時鄚州轄六縣),成為全州各縣的鏡鑒。唐德宗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升任唐興軍(治在今安新縣安州)都虞侯兼押衙,試鴻臚卿事。在任時“除暴安民、扶弱遏強。”業績昭著。他先後在鄚州及唐興軍從政三十年,“內外瞻矚,文武繩準”,“閭里懷其仁、鄉黨服其義”,“犬不夜吠、錦衣晝行”,時人稱讚他為“昂昂乎大丈夫、一時之傑也”,後論功行賞,朝廷實授鄭玉鴻臚卿之職。
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鄭玉死於莫亭,時年68歲。第二年葬於鄚州城南二十五里三方村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