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振芬烈士

1916年,入民生布廠當紡紗童工。“五四”運動後,接受婦女爭取自由解放的思想。1923年,參加布廠工會。1925年秋天,參加中國共產黨。1926年8月,被選為海豐縣婦女解放協會第二屆執行委員,並任命為梅隴區婦女主任。1928年1月,選為海豐縣蘇維埃主席團成員。接著,她參加了中共海豐縣第二次黨代會,並被選為職工運動教育委員會委員。1930年5月,她選為東江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同年冬,她受黨的委派,到大南山,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革命根據地,深入開展土地革命,鞏固鄉村政權,走遍大南山根據地各個鄉村。1932年4月,中共東江特委召開擴大會議,她被選為常委兼組織部長。1934年1月,她作為東江地區代表,出席了在瑞金召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代表會議。在會上,她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回到大南山後,根據地的形勢更加嚴竣,她卻毫不動搖,堅持戰鬥。1935年5月,因過度勞累,積勞成積,致使下肢癱瘓,在石洞裡治療時,被敵人發現,不幸犧牲在石洞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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