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參加公安工作,1960年開始先後從事多項刑事技術,1985年至今一直致力於足跡步法檢驗工作,多次參與省內外重特大疑難案件的足跡檢驗。十多年來,受理檢驗數百起案件現場足跡,不論認定或否定,無發現一起差錯現象。為使足跡檢驗科學化、定量化、儀器化、自動化,利用數理統計、模糊數學原理與方法等,先後完成了“立體足跡定量化檢驗的研究”和國家“八五”公安科技攻關專題“立體足跡計算機自動檢驗技術”等十多個省部級課題。合著,《足跡步法定量化檢驗》、《F統計量和分布的研究及其在刑事技術中的套用》等書。撰寫《雷射顯現血潛足跡的研究》、《近景立體攝影提取溫暖量步法的實驗》等論文40餘篇,分別發表在美國、日本和國內科技刊物及專業學術會議上。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1993年被公安部審定為全國公安科技先進事跡的典型,並反其事跡選編在公安產主編的《攀登者歌》一書中。1996年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科技先進個人稱號”,後又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其事跡被多種報刊刊雜誌宣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