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軍
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瀆者、叛逆者都是殺無赦,而且常常株連全家。從一六四九年(永曆三年)九月起至一六六一年(永曆十五年)元月止,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七十五員,這些人大都是戰時怯戰、戰敗者,黜降或其他罰責有九員,另外有六件殺貪誅叛,受黜革、降罰、捆責者計僅有三十餘員,同時期的獎勵方面,將吏的提升、獎賞、爵賞,提授總計三百餘員次,總和來看鄭成功雖然是儒家出身,但治軍上是標準的法家作法,賞罰並重,講求戰功。
戰時,以繩索劃地為界,退越繩索、畏縮不前、無令後退者皆誅殺。另一方面對勇猛衝鋒、斬將拔旗者給與獎勵,鄭成功本人更是勇猛異常,其人在戰場總計有七次險遭不測的記錄。
故鄭家的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
組織
鄭家軍隊組織並非固定一成不變的,以下是鄭成功時期大致上的編裝。
水師
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衝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 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鄭家水軍在中國東南沿海有著絕對的制海權,沒有向明鄭繳交過路費的外國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滿清的船隻更是下不了海。
內司鎮(藩主直轄)
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
陸師
藩主本隊
左、右武衛營(金甲部隊,可能是明朝傳統盔甲,也可能是西洋甲)
左、右虎衛營〈既鐵人隊〉
驍騎鎮〈騎兵營〉
神器營(炮兵營)
親丁鎮〈含黑人鳥銃隊〉
一般部隊
左、右先鋒營
北鎮、 前鋒、中權營、 後勁營(北方人部隊)
鐵騎營(重裝騎兵營)
五沖鎮(五鎮必定是前、後、左、右、中,後敘的五鎮不再贅述)
宣毅五鎮
援剿五鎮
正兵、奇兵、殿兵、游兵、英兵五鎮
仁、義、禮、智、信、木、金、水、火、土等十武鎮
廿八宿營(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虛、危、室、避、奎、婁、胄、昂、畢、觜、參、井、鬼、柳、星、張、翼、軫)
軍職
高階軍官
中軍(水陸提督)
前、後、左、右軍(水師提督)
前、後、左、中、右軍(陸師提督)
武裝
盔甲(日本盔甲為大宗)、藤牌、滾被、銃(即現代的火槍)炮、刀斧、地雷等。
特色軍種
鐵人隊
是鄭家軍的特種部隊,編裝在左右武衛營中,人數總共約3千人,全身穿著厚重的盔甲,頭戴鐵盔,身穿鐵鎧、鐵臂、鐵裙,臉覆鐵面,只露出眼口鼻(什麼樣的盔甲,眾說紛雲,不過在鄭家自己生產基地匱乏,又長年從日本輸入盔甲,尤其鐵面是日本盔甲的獨有特色,應可猜出倪端,不過鄭軍有所取捨,比如為適應福建沿海地形,鐵人隊腿不穿護甲且赤腳),攜帶弓箭與手持藤牌與雲南斬馬刀,屬性是一種重裝步兵。
部隊編制
“每班帶班長六員,配雲南斬馬刀各二,牌各二,弓、箭則全班俱執。又十班之中,弓箭居四,刀、牌居六。”
戰術
“明季南略”書中對鄭軍有此描述:“…前隊長槍,次團牌,第二陣‘倭銃’(從日本購入的火繩槍)…而疾走如飛,突至馬前殺人。其兵三人一伍,一兵執團牌,蔽兩人,一兵斫馬,一兵砍人,甚銳,一刀揮鐵甲軍馬為兩段。蓋鑄刀時,用鐵匠百人挨遞打成此一刀,故銳特甚…鄭兵不動,俱鐵甲冑鐵面頭子,只露兩足,用長刀砍騎,銳不可當,射中其足,則拔箭更戰,清兵逐敗…” 此處所說的團牌即藤牌。 “第一隊五十人,前有五色旗一面領之。有滾被二人;滾被者,用一大棉被厚二寸,一人執之,雙手有刀。如箭至,即張被遮候; 箭過,即卷被持刀滾進,斫人馬足,又有團牌二人。滾被、團牌此四人俱吃雙糧。”
簡單的說,鐵人隊是部隊的前衛,集結盾牌防禦敵人的箭雨,遇到敵人鐵騎,則低姿態以長刀斬馬腳。
黑人鳥銃隊
來源主要是來自澳門的葡萄牙的黑奴軍隊,約有三百人,隊長名為路易斯·瑪托斯。這些黑人精通火器的鑄造和運用,而且驍勇善戰。鄭芝龍對這支部隊相當的重視,到了鄭成功的時代,更提升為貼身衛隊。除了護衛主帥以外,還常常擔任扭轉戰局的奇兵,這支部隊在鄭荷之戰中也有發揮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