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安,字康民,明宣德二年(1427)十一月初十生於海陽縣城。兄弟二人,父早喪。他自幼“敏悟絕人,經史一覽成誦。”(嘉靖《潮州府志》)以治《春秋》中正統十二年(1447)解元(鄉試第一名),景泰五年(1454)甲戌科會試第24名,殿試成三甲進士。七年三月,考選為南京試監察御史。天順元年(1457)六月,實授南京河南道御史。成化二年(1466)二月,升陝西按察副使。
明代的監察機構主要有二個系統:都察院系統(設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及十三道監察御史,操彈劾及建言之權)、六科系統(對應中央六部,設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給事中與御史合稱“科道”,或稱“台垣”。而其中的“十三道監察御史,出則巡視方岳(州郡),入則彈壓百僚”(明·張萱《西園聞見錄·台省》),雖僅七品,但權力相當大。故而挑選十分嚴格,如永樂七年,成祖諭:“御史為朝廷耳目之官,有學識通達治者可任”;洪熙元年,仁宗諭:“御史耳目之官,惟老成識治體(政治法度)者可任”(《明史》)。總之,明代歷朝皇帝均強調要挑選清正廉明、年富力強(年齡要在三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敢於進言的官員出任御史。
鄭安中進士為28歲,30歲考選為試監察御史,培訓後於31歲實授南京河南道御史。任御史近10年期間,“彈劾不避權要”。明初,各邊關甚至京師守衛多任用番(外族)官番將,由此常激起叛亂事件,如天順五年(1461)七月,司禮監曹吉祥與嗣子曹欽謀反,京城“番官多從之者”,再次激起了朝臣的疑慮。鑒於此,鄭安於成化初上言,要求以“曹欽用韃軍謀叛”為鑑,“將畿甸(京城地區)降虜,設法處置,或遠徙邊郡,或分置外衛”。
天順八年(1464)夏四月,明憲宗剛即位,他即上奏章言八事,曰“開經筵,以廣聖學;廣廷納,以通下情;復言職,以風直臣;公選舉,以收賢才;黜貪污,以彰政化;省煩擾,以裕民黎;徙戎狄,以安中國;平賊寇,以靖邊疆。”憲宗以其所言可行,多所採用。
“因災求言”是古代弭災的重要舉措之一。成化元年九月,鄭安借南京近時常發生水旱等天災,上疏奏稱宜督促策勉大臣們克己奉公,選賢任能,如鎮守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馭眾無法,臨事少斷;應城伯孫繼先刻削軍士,人多怨咨;刑部侍郎廖莊,法律生疏;大理寺卿龔永吉、工部侍郎郝璜,老耄庸劣;應天府府尹王弼,絕無才幹;府丞劉洙粗率妄為,乞賜改罷,另選賢能代之。“言甚剴切”。(《明實錄·憲宗實錄》、嘉靖《潮州府志·人物誌》)“彈劾不避權要”的本色,灼然可見。
明初,潮州永豐倉設有鹽倉,灶戶按規定繳鹽入倉,官收鹽後,按戶口配鹽,收取鹽鈔。“洪武四年(1371)以後,灶戶俱照米課納銀,民無鹽,給鈔遂寢(止)。”成化間,都御史韓雍為達官買馬,行征鹽稅,混及於潮州,鄭安得知這個情況,奏請革除。(嘉靖《潮州府志·田賦志》)
鄭安蒞任陝西按察副使時,適少數民族駝龍等十五族常來騷擾,巡撫令他會同軍隊平亂。他親自來到少數民族聚居地,召見酋長,陳說利害關係,使各族首領主動到明軍大營請降,歸還所掠奪人畜財物。其中二族不久又反叛,他率兵平定。由於南洮河一帶及西北路諸要害地帶是“番賊”出沒之處,故“各築堡屯兵固守,邊境以寧。”(嘉靖《廣東通志稿·宦跡上》)
成化三年(1467),他經過調查,上書向朝廷反映情況,認為前來進獻貢品的“番僧”,真正從西藏來的不過三分之一,其餘均是從洮河、岷山一帶的僧人冒名前來進貢,如進獻一匹瘦弱的馬,按例就獲得豐厚賞賜。“得所賜幣帛,制為戰袍,以拒官軍。本以羈縻之,而益致寇掠,是虛國帑而齎盜糧也(朝廷本意是籠絡他們,但反而助長他們更頻繁地搶掠,這是使國庫虛損而送給強盜以食糧的行為)”,“宜加裁抑”。奏章轉到吏部,廷臣會議上研究後,請求朝廷行文陝西文武諸臣,定出貢期、人數及存留、起送名額等上報朝廷。陝西方面申報後,乃規定從西藏來進貢的番僧,皆由四川進入,不得經過洮、岷,後遂成為定例,從而消弭了魚目混珠,借“進貢”之名騙取“寇掠”資本的隱患。
成化四年,陝西開城土官滿四起事,關中震動。滿四,平涼府開城縣固原里人,正名俊,明初千戶八丹曾孫,排行第四,因稱滿四。時李俊以殺人行劫之名為人所訟,牽連滿俊。於是滿俊與李俊相謀,率眾數百人劫奪開城、廣寧等苑官馬,入據石城。滿四自為“招賢王”,李俊為“順理王”。後李俊在進攻固原千戶所時戰死。滿四則率部屢敗明軍,眾至數萬,朝野震驚。
成化四年七月,明軍分兵六路圍剿石城堡土達,滿四憑險抗擊,雙方相持3 個月,大小數十戰。此時滿四軍中漸有投降者,明軍給以糧食,進行離間,出降者越來越多。其中一頭目楊虎狸被俘後轉為內應,誘使滿四被俘。餘部漸土崩瓦解。事平後,滿俊被押送京都。次年二月,凌遲處死。在圍困石城、雙方處於相持階段時,鄭安“居中運籌,按甲休兵,養威蓄銳”,充分展示了過人的戰略眼光和協調、統籌能力,而一旦時機成熟,便“會日合攻,一鼓而捷。凱旋,安作《西征鐃歌鼓吹》十曲以紀之。”
鄭安居官二十年,兩袖清風,家鄉的祖屋破舊,牆壁灰層剝落,未嘗增置一處產業。任期既滿,以母李氏年老為由,“便道歸省,卒於家。”(嘉靖《廣東通志稿·宦跡上》)
弟鄭寯,字天民,正統六年(1441)十月十七日生,以治《易經》登成化十七年(1481)辛丑科進士,先在吏部觀政,實習期滿任吏科給事中。弘治二年(1489)九月,奉命查勘順天、保定等府官地,這些莊田為歷代皇帝賞賜給太監,因年久而其人已故,本當入官,但為某些權貴所侵占,他認真負責,登記造冊上報,由戶部收回國庫。弘治五年,卒於官。
今市區太平路下水門街口北的“兩京科道”坊即為紀念他們兄弟而建。“兩京”,明自永樂以後定都北京,南京為陪都,“兩京”即指京師順天府與南京應天府。鄭安曾任南京監察御史,鄭寯任過京都吏科給事中,故稱“兩京科道”。北麵坊匾鐫“金榜聯芳”,意為兄弟先後登進士第,光祖耀宗,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