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人瑋

鄭人瑋,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為市場管理法、金融法。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個人簡介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為市場管理法、金融法。
參與教材編寫4部,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參與科研項目3項。主要研究方向為經濟法,金融法。

學術成果

(一)論文
1、期刊論文
《福費廷及其在我國發展問題的探討》,載《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1年第11期。
《發展我國福費廷業務的思考》,載2001年11月3日《金融時報》
――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金融與保險》2002年第1期轉載。
《對我國商業銀行介入開放式基金的研究》,載《金融理論與實踐》2002年第3期。
《制度建設與我國證券投資的規範發展》,載《南方金融》2002年第8期。
《論我國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載《法學雜誌》2004年第2期。
――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4年第6期轉載。
《我國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進》,載《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
《證券投資基金損害賠償實現機制》,載2004年12月30日《法制日報》。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模式探討》,載2005年3月3日《新疆日報》。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設計》,載2005年3月14日《金融時報》
《論我國信託投資機構的政府監管與自律》,載《新疆金融》2005年第3期。
《自律管理:政府對信託監管的有效補充》,載2005年4月4日《金融時報》。
《金融衍生品市場統一監管法律制度的構建》,載《環球法律評論》2005年第6期。
2、文集論文
《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制度研究》,載甘功仁 李軒主編《中國財經法律論壇》,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版。
《論我國銀行危機救助制度的立法完善》,載甘功仁 李軒主編《財經法律評論》2004年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證券投資基金損害賠償制度初探》,載甘功仁 李軒主編《財經法律評論》2005年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二)教材
參編:《信託法學》(徐孟洲主編),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37萬字,個人承擔6萬字。
參編:《實用經濟法》(史樹林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版,44萬字,個人承擔2萬字。
參編:《經濟法律教程》(曾筱清 胡曉珂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版,40萬字,個人承擔6萬字。
參編 :《信託法》(徐孟洲主編),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0萬字,個人承擔3萬字。
主持、參加科研項目
參加:中國法學會項目“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法律問題研究”,2003-2004年,承擔“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與金融安全”部分。
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信託法律制度研究”,2002-2004年5月,承擔“中國信託市場監管制度體系的構建研究”部分。
參加:我校重點教改項目“金融法專題研究”,2004年12月-2005年12月,承擔“商業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問題研究”“證券投資基金賠償制度的功能與構架”“信託法若干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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