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鹹豐六年,以知縣發貴州。
生平
七年,擢知印江縣,時黔中苗、教匪充斥,匪酋以邪教蠱亂,民有黃號、白號等目,
鄉團多叛應之。玲筠銳意圖治,周巡轄境,與田更畲叟握手詢利病,手疏小冊,用
是能摘發民隱,訟者神之。思南賊熾,地連印江,亟行保甲法。單騎詣各鄉,手自
敦率,給門牌如式。署紙尾十則:曰忤逆,曰習邪教,曰私結盟黨,曰劫掠,曰藏
匪類,曰竊盜,曰容留娼妓,曰賭博,曰鬥毆生事,曰唆訟。各擇士紳董之,犯者
同甲勿與齒。改悔者許具狀於各條下,加小印曰“自新”;其頑抗及無人敢具保者
治之。且計月以驗紳董之能否,加勸懲焉。又加意課士,割俸給書院餐錢,與講求
正學,並及軍政,士皆畏愛之。勸民修水利,立法詳盡易曉,或親履指示,不以勺
水擾民。邪教惑眾,為文告抉摘其謬,婦孺能解。簡壯丁數百,親教之擊刺法。
是年十二月,賊陷思南,將犯印江。印江故無城,出營於雲泮御賊。賊以書請
假道,焚書,斬其人。賊從間道襲治所,玲筠袖銅椎斃三賊。賊環攻,復出銅鐧格
斗,賊莫敢近。忽四山火起,乃突圍,抵銅仁乞師,得練總王士秀領五百人,一日
夜行三百里。民見玲筠歸,奮躍,復得壯士千餘,仍從至雲泮。是日大霧,人馬對
立不相見,噪而進。賊奔,自相蹴蹋,墜崖死者無算。復追百餘里,戰中壩,戰螺
生溪,戰袁家灣,皆捷。
八年春,知府令玲筠越境剿賊,知府先聞賊畏玲筠,立鄧字旗懾賊,故嚴檄三
至。縣民苦留,玲筠慨然曰:“郡守檄,縣令安敢違?且殺賊固無分畛域也。”以
千三百人往。師次分水埡,賊混運糧者入營門,變作,眾驚潰。玲筠親搏戰,飛石
中首,手格殺一賊,足後被創,遂及於難,喪其元。後軍聞失事,憤極,殊死斗,
殺聲與哭聲並,卒奪玲筠屍還。乃樹“忠憤”幟,誓復仇,賊懼,退屯八十里。喪
歸,士民大慟,爭致賻賵。有負販傭,挈錢四,將運鹽,悉以充賻。或曰:“如
爾家何?”傭哭曰:“公死,吾屬無葬所矣!何家為?”民懷其德,立祠祀之。並
刻遺集,曰鉅業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