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衛生工作政策和法規,負責各項衛生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
(二)擬訂我市的地方衛生法規及各項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衛生工作改革。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計畫,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合理調整利用我市衛生資源。
(四)依據衛生法律、規章和標準,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化妝品、環境、放射、學校、礦山生產衛生。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制訂社區健康教育規劃,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控制規劃,組織對傳染病、地方病和常見病、多發病等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及監測。
(六)制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參與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培養衛生技術人才。負責選派援外醫療隊工作。
(七)制訂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衛生科研攻關、成果鑑定與新技術的開發和普及套用;協調有關部門指導中等醫學教育、成人醫學教育工作;負責衛生系統人員的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及鄉村醫生教育培訓工作。
(八)研究制訂全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
(九)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治和控制疾病的蔓延。
(十)貫徹黨的中醫藥政策,堅持中西醫結合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對衛生機構貫徹實施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實行監督。
(十二)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三)負責各項醫療收費標準的審報並檢查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衛生宣傳,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五)擬訂衛生行政管理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衛生行政監督;承擔衛生行政案件複議、應訴、審核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處室
一、 綜合辦
1、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負責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制訂並落實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
3、督促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及有關檔案精神;
4、負責衛生局綜合文字的起草和把關工作;
5、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和信息等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 醫政科
1、負責制定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醫療機構並實施管理和監督;
2、依法負責醫療質量監督和醫療安全的管理,負責醫療糾紛、事故的來訪接待;
3、負責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管理,實施《護士管理辦法》,進行護士執業準入和執業管理等工作;
4、貫徹《執業醫師法》,負責執業醫師執業準入並進行醫師執業註冊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城市醫療支援農村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健康體檢和疾病康復工作;
7、在遇到重大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時,組織調度全市醫務人員負責緊急醫療救助。
三、 人事科
1、做好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及各鄉鎮衛生院幹部隊伍的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織搞好乾部的考察、領導班子的配備和年輕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
2、做好全市衛生技術人才發展規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全市衛生技術人員管理和醫學繼續教育工作;積極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4、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衛生系統日常人事工作,及時辦理工作人員調動、人才流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軍轉幹部安置等工作,及時辦理工作人員退休、轉正、定級、工資變動等審核上報手續;
5、負責衛生系統幹部檔案的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 衛生監督科
1、貫徹執行公共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劃;
2、負責公共衛生監督機構與疾病控制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3、對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實行監督;
4、負責食品、公共場所、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衛生許可證的審批或審核上報,做好食品、化妝品等廣告內容的審查工作;
5、組織開展公共衛生監督執法活動,負責公共衛生監督員的審查、培訓、考核、管理;
6、組織做好公共衛生監督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7、組織開展公共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廣大民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五、 疾病控制科/應急辦
1、擬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衛生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疾病監測、疫情報告及其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
4、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
5、擬訂全市健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放射性疾病、學生常見病及食物中毒防治、監測工作;
7、組織開展公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廣大民眾的衛生保健意識。
六、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1 、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
2、擬定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
3、實施《母嬰保健法》和有關配套法規;
4、負責對母嬰保健服務機構的準入和監督管理;
5、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6、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
7、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制訂健康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指導實施。
七、 規劃財務科
1、擬定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規章;
2、指導局直單位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和安全生產;
3、指導衛生服務價格管理工作;
4、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5、負責全市衛生機構的會計及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及換證工作;
6、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統計信息工作。
八、 紀檢、監察室、信訪室
1、監察、檢查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遵守、執行黨規黨紀和其他規章制度的情況;
2、負責抓好衛生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法規教育活動;
3、檢查和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案件;
4、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
5、調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對各類執法人員行使執法監察權力,負責抓好糾風工作;
6、完成上級紀委、監察局和局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7、負責處理來信來訪,對信訪件及時調查處理及批轉,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答覆。
機構領導
王子興 局長,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
分管單位: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
趙 飛 黨組書記、市衛校黨委書記,主持衛生局黨組工作。
分管單位:市衛生學校。
史雲傑 副局長、合管辦主任,負責目標管理、系統綜合組織協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改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辦公室、合管辦、穰東衛生院、白牛衛生院、夏集衛生院、張樓衛生院。
辛 濤 副局長,負責疾病控制、結核病防治、愛滋病防治、衛生應急、衛生文化、食品安全、愛國衛生運動、衛生城市、衛生村鎮創建、衛生院環境綜合整治。
分管科室和單位:疾控科(應急辦)、艾防辦、愛衛辦、市疾控中心、市結防所、文渠衛生院、張村衛生院、十林衛生院。
唐文生 副局長,負責中醫藥、中醫院遷建工作。
分管單位:中醫院、周圍血管病研究所、裴營衛生院、趙集衛生院、羅莊衛生院。
李 獻 副局長,負責財務、審計、項目、物價、車輛管理、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信息平台、醫改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辦公室、財務科、項目辦、審計科、綜治辦(保衛科)、桑莊衛生院、劉集衛生院、楊營衛生院。
楊 峰 副局長,負責醫政管理、移民衛生、紅十字會、醫學會、殘疾人、衛生科技、徵兵和高招體檢、市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采供血及臨床用血管理、協調醫患糾紛、指導幹部保健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醫政科、三會辦、120急救指揮中心、腰店衛生院、汲灘衛生院、元莊衛生院。
齊 蕾 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政風行風建設、婦幼衛生、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鄉村醫生管理、計生、行政審批、醫改、藥政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監察室、基婦科、計生辦、醫改辦、市婦幼保健院、湍河社區服務中心、龍堰衛生院、構林衛生院。
袁文亞 工會主席,負責工會、信訪穩定、幹部職工培訓、人事管理、人才引進、老幹部、衛協會、醫院管理協會、醫改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信訪辦、人事科、老幹部科、三會辦、都司衛生院、林扒衛生院、孟樓衛生院。
文 寧 武裝部長,負責武裝、共青團、婦聯、衛生監督執法、安全生產、防汛搶險、農村改廁工作、協助抓食品安全、基層衛生院環境整治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團委、婦聯、衛生監督科、衛生監督執法所、彭橋衛生院(杏山)、高集衛生院、陶營衛生院。
劉平亮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負責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衛生網站、結核病防治工作,協助抓黨務、疾控、艾防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辦公室、宣教科、結防所、花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古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九龍衛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