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
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政法業務和管 理工作經驗,勤奮好學,求真務實,嚴格執法,秉公辦案,嫉惡如仇,文明執法,以嚴謹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風,把本職工作搞得有多有色,多次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1999年被贛州檢察分院評為全區優秀檢察官、優秀調研骨幹,獲優秀調研成果獎;被江西省檢察院評為先進個人並在全省通報表彰;被中共贛州地委政法委員會評為全區政法調研工作先進個人,並獲優秀論文獎;2000年被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市調研能手。
個人成就
撰寫並發表了多篇學術論文,其中《建議儘快在立法上對民事抗訴再審的級別作出新的規定》一文,發表在《奔向2000年》一書中;《建議對貪污賄賂犯罪由犯罪嫌疑人負擔辦案經費》一文,發表在西南政法大學《現代法學》刊物上;《建議立法規定民事抗訴案件再審的審結期限》一文,發表在《跨世紀改革發展戰略》、《中國改革開放20年成果總覽》等書中,並被評為優秀論文,榮獲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