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縣鹽業管理局

鄢陵縣鹽業管理局原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鄢陵縣鹽業公司原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縣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單位簡介

鄢陵縣鹽業管理局原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鄢陵縣鹽業公司原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縣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2007年,許昌鹽業體制改革後,鄢陵縣鹽業公司改制,成立了許昌市鹽業有限責任公司鄢陵分公司,負責轄區內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鄢陵縣鹽業管理局依法撤銷,鹽政執法工作由許昌市鹽業管理局新設立的鄢陵鹽政稽查室負責實施。全市鹽業實行鹽業經營與鹽政管理機構分設、職能分離的管理模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縣鹽業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根據許昌市鹽業計畫安排,負責全縣鹽的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
三、依法進行鹽政執法,管理鹽業市場,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縣食鹽加碘項目的實施。
五、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定工作。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檢查宣傳工作。
八、承擔許昌市鹽業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組織機構

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稽查科、綜合科、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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