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為加強城市管理,縣政府於2002年9月組建成立鄒平縣城市管理局,縣政府直屬部門,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職能:大力宣傳國家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強化全體市民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意識;參與制定城市發展規劃、建設方案,在管理中督導實施;負責城市管理工作中有關行業的管理和有關手續的審核和審批;負責研究制訂城市管理的行政措施、業務管理規定和執法文書規劃等工作;負責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聯合執法,行使有關行政處罰權;做好在城市管理中產生的爭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縣城環境衛生的管理;負責縣城建築物外觀、戶外廣告設定與外觀、道路容貌、廣場容貌的管理;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內道路、廣場等處照明設施的管理,保證城區道路照明設施完好,運行正常;負責縣城園林綠地的管理;協調在城市管理方面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2004年4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鄒平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方案》後,更名為鄒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構性質、規格保持不變。批覆同意可以行使下列具體職權:(一)行使城區容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二)行使城區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三)行使城區綠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四)行使城區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五)行使城區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交通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或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車輛尾氣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六)行使城區食品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食品衛生許可證、健康證而擅自從事飲食業經營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七)行使城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八)行使城區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九)行使城區文化市場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批准或未領取文化經營許可證而擅自從事營業性文化活動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十)履行省、濱州市、鄒平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
領導信息
姓名 | 李中遠 | 職務 | 黨組書記、局長 |
分工 | 主持全面工作 | ||
姓名 | 宋淑峰 | 職務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分工 | 分管行政執法 | ||
姓名 | 李宏偉 | 職務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分工 | 分管市政管理、城鄉環衛一體化 | ||
姓名 | 孫 軍 | 職務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分工 | 分管環境衛生管理、縣生活垃圾處理廠 | ||
姓名 | 張光華 | 職務 |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
分工 | 城市資源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