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林業局

5、負責林業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工作,作好科研項目的開發研究,作好科技培訓等工作。 7、負責對國有林場和苗圃的領導和管理工作,領導和指導鄉鎮林業站的業務工作。 11、負責森林植物的檢疫工作,收取森林植物檢疫費。

林業局概況

郯城縣林業局是縣政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負責全縣的林業規劃、技術指導與推廣、動植物資源保護、行政執法等工作。全局有在職職工90人,其中獲得中級技術職稱19人,初級26人,副高5人。林業局機關有中共黨員38人。局機關設辦公室、財務科、審計科、人事科、林政科、林業公安科,下屬銀杏產業發展中心、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林業站、經濟林管理站、森林植物檢疫病蟲害防治站、場圃站及兩處國有林場、一處國有苗圃。
多年來,郯城縣林業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國家林業政策,立足資源優勢,進一步解放思想,牢牢把握林業發展的新機遇,努力打造特色林業品牌,強化林業招商引資,不斷加快林業生態大縣的建設步伐。有效加強自身建設,形成了一套良性、高效的工作機制,樹立了良好的部門形象,連續多年被國家、省、市、縣評為先進單位。

主要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等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實行以法治林,以法興林。
2、編制和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和植樹造林工作,組織林業工程項目的實施、組織、協調全民綠化活動和全社會辦林業工作,並負責林業工程項目的引進和實施工作。
4、全縣森林資源的消長,並作好森林資源的保護工作,實行限額採伐,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辦理憑證運輸和經營加工許可,嚴厲打擊一切毀壞森林資源的行為,保護林木資源連年增長。
5、負責林業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工作,作好科研項目的開發研究 ,作好科技培訓等工作。負責森林防火工作,制定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
6、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查處和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案件和行為,禁止亂捕亂獵。核准動物飼養繁殖許可,經行銷售許可。
7、負責對國有林場和苗圃的領導和管理工作,領導和指導鄉鎮林業站的業務工作。
8、負責縣級森林公園的建立。
9、負責審批果樹苗木生產經營許可,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10、負責審批臨時占用林地:審核占用、徵用林地和林權證的核發工作。
11、負責森林植物的檢疫工作,收取森林植物檢疫費。

領導介紹

毛貴川同志:局長,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和計畫財務工作。
趙玉華同志:銀杏產業發展中心主任,副局長,負責銀杏產業發展中心工作,協助毛貴川同志抓好日常事務和中心工作,負責林業科研基地建設,森林公園管理、開發和招商引資工作,分管銀杏科技推廣科。
吳士明同志:副局長,協助毛貴川同志做好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後勤、勞動社會保障、老乾、工會、文明創建、局機關及家屬院安全保衛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工科、檔案室、女工委、保衛科。
李榮軍同志:副局長,負責林業科研,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綠化模範縣、村鎮創建,統計,林業花卉協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林改辦、林業站、果樹站、森保站。
宋宜光同志:副局長、森林公安局局長,負責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林政管理,規費徵收,森林防火,林業案件查處等方面的工作。
孟祥勝同志:副局長,負責紀檢、監察、信訪、黨風廉政建設、林業信息宣傳報導、計畫生育、綜治和安全生產、內部審計、機關考勤學習。分管場圃站、信息科、內審科、國有苗圃。

機構設定

內設科室

林業站、經濟林站、森保站、場圃站、辦公室、財務科、審計科

下屬單位

郯城縣銀杏產業發展中心、林業科技推廣中心、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國有郯城縣苗圃、郯城國有馬陵山林場、郯城清泉寺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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