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平
1928年4月8日出生,山西省晉城市人。
1938年參加兒童團,1942年後從高平縣塘埯煤礦參加八路軍,194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晉江分院(現泉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視察員。
主要業績
1938年參加共產黨領導下的兒童團,
1942年參加八路軍,是由朱德、彭德懷總司令領導的129師,劉伯承、鄧小平領導下的386旅,陳賡旅長也是太岳軍區司令員領導下的772團(也稱老二團),陳康團長領導下的二營。普大義營長領導下的八連二排四班戰士,同時參加共青團。他因在對日作戰兩次負傷,生病後組織叫他回鄉養傷和工作。他回鄉後在地下黨員孟照清等同志的領導下組織基幹民兵繼續開展對日軍鬥爭。
1945年5月由孟照清同地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隨後調到晉城縣第二區武委會工作任幹事、副主任。
1946年初和區武委會主任張乾成同志帶領一個武裝基幹民兵連到同蒲路參戰。參加回來後回響黨中央號召參軍保衛延安,他又帶頭參軍,受到區、縣委表彰。
1947年參加太岳區黨委首批“三查三整”整黨運動。
1949年初回響黨中央“打過長江去,解放全中國”號召,積極主動帶頭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長江支隊第六大隊一中隊”南下福建,接管偽政權,為福建人民服務。到福建省後,曾擔任過福安地委和周寧縣武委會秘書、一區區長。
1951年初周寧縣武委會改為縣人民武裝部,他是首任福安軍分區周寧縣人民武裝部部長。1953年任周寧縣公安局局長。
1954年初調任廈門市集美華僑學校辦公室主任(內稱保衛科長)。
1955年初調任福建省衛生廳肅反審乾五人領導小組組員、廳黨總支(後改為黨委)委員、辦公室副主任。
1957年7月在福建省幹部文化學校學習任黨支部委員。
1958年7月調任省屬三明重機廠(現工程機械廠)保衛科長。
1959年任省轄三明政法部辦公室主任。
1961年初政法部撤銷改設公、檢、法。他任省轄三明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城區公安局長。
1964年5月後曾在廈門市、福州市、寧化縣等搞社教,任該市、縣政法口社教工作隊長。文革期間受迫害,被林彪、“四人幫”、左傾機會主義砸爛公、檢、法施行軍管。他被打成“走資派”。彭德懷、羅瑞卿的黑干將而批鬥、遊行、抄家,市、省學習班批審後,
1970年7月流放到永安縣安砂公社小江坊大隊監督勞動(全家隨其下放)。林彪摔死後,他當過永安縣安砂公社黨委副書記、公社革委會副主任。
1975年4月調任三明市革委會副主任。同年8月調任福建省泉州市革委會副主任兼任政法口領導小組組長。
1977年1月任晉江地區交通局局長(因他揭批“四人幫”又受到迫害)、三電辦主任。
1980年1月調任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晉江分院副檢察長、院黨組副書記。
1984年5月16日任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晉江分院視察員。
個人評價
總之,艱苦奮鬥革命一輩子,都是聽黨的話。服從命令聽指揮,沒拿過民眾一針一線。積極主動打擊敵人,保護人民。遵紀守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兩袖清風。使那些政治投機分子、違法亂紀分子、腐敗分子害怕而千方百計打擊報復。但他對黨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前途充滿信心。其業績入編在《開國將士風雲錄》(第三卷)一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