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曾任河南許昌市建安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2010年至2014年,郭春生利用職務之便私設“小金庫”,並將其中61萬元公款據為己有;採取虛列支出、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公款25萬元;在醫院綜合樓工程招投標和建設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40萬元;收受藥品企業和銷售人員回扣款90.8萬元。許昌市紀委監察局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4年12月郭春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郭春生,曾任河南許昌市建安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14年12月郭春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曾任河南許昌市建安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10年至2014年,郭春生利用職務之便私設“小金庫”,並將其中61萬元公款據為己有;採取虛列支出、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公款25萬元;在醫院綜合樓工程招投標和建設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40萬元;收受藥品企業和銷售人員回扣款90.8萬元。許昌市紀委監察局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4年12月郭春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