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強儀

曾參加過支援解放蘭州、四川的工作,參加了漳縣減租減息、土地改革、鎮反、肅反、三反運動,參與創辦了互助組、合作社、高級社、人民公社等合作化運動;參與了全區農村改革在新莊村的試點工作;制定了全縣農業發展的有關措施;努力當好縣委的參謀助手,為加強全縣的廉政建設、依法行政、老齡工作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撰有《入社前,入社後,農民對牲畜的兩種對待》、《漳縣黨史的前前後後》、《縣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的做法、思考與對策》。 曾受到中央、省、地老齡協會的表彰獎勵,獲“全國老年體育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被授予金牌獎章一枚。

1947年7月至1948年10月在會川縣紡織合作社當學徒工;
1948年10月至1949年7月在會川縣政府當工友;
1949年9月至1952年5月任漳縣馬泉鄉政府文書;
1952年5月至1954年10月任朝陽區政府財糧助理員;
1954年10月至1955年11月任漳縣四族鄉政府鄉長;
1955年11月至1956年10月任碧峰鄉政府鄉長;
1958年10月至1959年1月任紅旗公社社長;
1959年1月至1959年4月任三岔管理區書記;
1959年4月至1961年9月任甘谷公社黨委副書記;
1961年9月至1962年1月任鹽井區委副書記;
1962年1月至1964年8月任三岔區委副書記;
1964年8月至1969年2月任漳縣農業科副科長;
1970年8月至1976年11月任漳縣農業局局長;
1976年11月至1979年1月任草地河公社黨委書記;
1979年1月至1982年3月任城關公社黨委書記;
1982年3月至1983年10月任中共漳縣縣委辦公室主任兼機要室主任;
1983年10月至11月任中共漳縣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兼機要室主任;
1983年12月至1985年9月任中共漳縣縣委常委、縣紀檢委書記;
1985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常委、副主任。
曾參加過支援解放蘭州、四川的工作,參加了漳縣減租減息、土地改革、鎮反、肅反、三反運動,參與創辦了互助組、合作社、高級社、人民公社等合作化運動;參與了全區農村改革在新莊村的試點工作;制定了全縣農業發展的有關措施;努力當好縣委的參謀助手,為加強全縣的廉政建設、依法行政、老齡工作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撰有《入社前,入社後,農民對牲畜的兩種對待》、《漳縣黨史的前前後後》、《縣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的做法、思考與對策》。曾受到中央、省、地老齡協會的表彰獎勵,獲“全國老年體育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被授予金牌獎章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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